
中介自稱『便民服務、比銀行優惠』。
東北網8月15日訊 如今,幾乎每個市民的手中都有著一張或者幾張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功能給市民帶來了不少方便,但如果不及時還款則要面臨高額利息,甚至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由此,一些幫人套現、墊還、養卡的『中介服務機構』就應運而生。但從其操作手段來看,皆屬違規違法行為。
套現墊還中介無所不能
近日,根據哈市市民提供的線索,記者聯系到哈市幾家可提供信用卡套現服務的中介機構,這些中介均稱可以提供『信用卡套現、墊還、養卡』等服務。12日下午,幾經改換地點,記者終於在哈市開發區一家飯店附近見到了一位自稱姓趙的『專業套現人』。記者稱自己的一張某銀行6000元信用額度的信用卡想取出5000元現金,趙某表示完全沒有問題,只要支付給他200元手續費就能全額套現。『只要是銀聯卡,都能幫你全額套現,就像刷卡買東西一樣方便。』
記者質疑200元手續費太貴,和去銀行取現也沒什麼區別。趙某隨即替記者算了一筆賬,記者所持的信用卡信用額度是6000元,但是到銀行取現的額度只有2000元,不能全部提出。而到他們那裡套現,只要支付200元手續費,就能拿到5800元的現金,如果去銀行取現則需繳納超過3%的手續費,並按每天萬分之五計息,最重要的是,到銀行是不能全額取現的。『如果我幫你用POS機套現,就會被銀行視為「刷卡消費」,在規定還款期限內就不用支付利息。』
據趙某介紹,每次『顧客』使用信用卡在他的POS機上刷卡簽字後,他扣除2%的手續費,然後將剩餘的現金交與對方。這樣,在『交易』完成後,趙某只需向銀行、收單機構以及中國銀聯支付0.8%的手續費外,剩下的就是他從中賺取的利潤。
除了套現,趙某表示還可以幫記者墊還。趙某對記者說,如果到了銀行規定的還款日,記者沒錢還,可以給他手續費,由他們幫助墊還,不足10000元收取2%-3%的手續費。但同時趙某也承認,『現在幫人提現、墊還都是違法的』。
隨後,記者又電話諮詢了其他幾家中介機構,這些中介均表示可以隨時幫記者的信用卡套現,每筆金額收取200元-300元的手續費。記者發現,這些中介公司幾乎沒有成本,只需要記住每張信用卡的透支額度和還款期限,讓一定的現金在各張卡內流轉,保證信用卡的『信用』即可。
3天可辦任何信用卡
不用提供收入證明
13日,記者在網絡上也搜索到不少從事此類業務的公司。哈市一家信用卡公司在網頁上打出這樣的宣傳,『哈爾濱地區服務、信譽、口碑最好的刷卡公司,信用卡套現取現、信用卡托管業務、刷卡後當時付現金,手續費超低!』
記者隨後致電該公司的客服電話,詢問如何『養卡』。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持卡人只要帶上身份證、賬單和信用卡就可以來辦理。『我們替你還款,銀行只顯示你的信用卡信用度良好,而且在「養卡」過程中,我們還可以幫助你提高刷卡次數,銀行會不斷增加你的信用額度及積分,還可兌換獎品。』
除了幫人提現、墊還、養卡,記者在網上還發現不少快速辦理信用卡的網站。
某網站稱,『3天辦理全國各家銀行信用卡』。記者諮詢了廣東一家辦卡網站的工作人員如何辦理信用卡,客服人員表示只需傳給他們辦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再通過銀行支付300元的工本費、手續費、代辦費、使用費,不到一周時間就可以收到信用卡,且額度較大,不需提供收入證明。
套現、墊還均屬違法
針對這些現象,記者諮詢了哈市某銀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早在2009年4月份,人民銀行、銀監會、公安部、工商總局等四部委就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重點打擊銀行卡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12月出臺司法解釋,首次將信用卡套現認定為犯罪。對於利用銀行的終端機也就是POS機虛構交易、虛構金額、非法套現的,以非法經營罪,也就是刑法第225條論處。根據該規定,信用卡套現非法經營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所得一倍到五倍的罰金。
而央行上海總部在今年7月26日也表示,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央行正在研究將持卡人套現行為記入個人征信系統,直接影響其個人信用記錄。另外,該工作人員提醒,一些聲稱快速辦理信用卡的網站並不可信,因為通過銀行正規渠道辦理信用卡正常需要2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