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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開發商爭千萬房產購房 居民被逐出家門(圖)
2010-08-17 14:37:0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瑞 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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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7日訊 7月8日,牡丹江市東三條路『芙蓉大市場』上面的高層住宅內,一名中年婦女兩眼無助地坐在窗邊,欲跳樓輕生,幸被當地公安機關及眾多好心人勸阻,纔沒有發生悲劇。好端端的一名女子為什麼要跳樓輕生呢?這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為了一探究竟,記者趕赴牡丹江進行采訪。

   幾十萬買的房子要被收回

  跳樓女子名叫趙淑香,2004年,她看見牡丹江市東三條路的1728片綜合樓建成,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機會,於是花80萬買了兩套門市房,總建築面積161平方米。

  趙淑香回憶說,買房時該綜合樓一樓辦公室管經理接待她。管鳳林專門拿出了營業執照和銷售房屋許可證,當看到法人代表是孫麗萍,而不是管鳳林時,趙淑香提出疑問,但管鳳林拿出了一份委托書,委托書上寫著,『現委托管鳳林同志為牡丹江1728片街坊改造工程項目經理,負責該項目的開發、房屋銷售工作。』委托人為孫麗萍。趙淑香看到委托書後纔放心地將80餘萬購房款交給管鳳林,並簽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年,主體樓開始辦理進戶,趙淑香拿到門市房鑰匙,並將門市房正常出租經營。可是到了2009年,趙淑香突然接到牡丹江市東安區法院的傳票,告之其已被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起訴,稱管鳳林無權出售該樓,要求收回其購買的兩套門市房。

  和趙淑香面臨同樣遭遇的還有該樓的另一戶居民劉娟夫婦。劉娟告訴記者,2003年她花19萬購買了該樓401室住宅,2005年10月進戶入住。2009年9月,劉娟一家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稱『新疆華?開發公司狀告劉娟非法佔有1728片綜合樓401室房屋,要求其立即遷出此房。』劉娟回憶說,我們當時是在售樓處買的房子,簽的是正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且從2005年入住到現在,每年都正常交物業費,這期間也沒有人說房子有問題,時隔5年了,現在突然冒出來個開發公司,要搶走房子,太不可思議了!

  據知情人講,孫麗萍是1728片綜合樓的開發商——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當年管鳳林就是拿著她的授權書建房售房的。2002年,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孫麗萍在取得1728片綜合樓的開發資質後,就將該項目轉讓給了管鳳林。管鳳林在交納完轉讓費及掛靠費後,就同孫麗萍簽署了工程轉讓協議書,此外孫麗萍還給了管鳳林授權委托書及公章。之後管鳳林掛靠到牡丹江華聯建築公司,以開發商和建築商的雙重身份去建設和出售1728片綜合樓。在此購房的居民們告訴記者,1728片綜合樓開工後管鳳林遇到資金不足問題,經常是賒工賒料,並且向熟悉的購房人借錢。大家已經先期支付了部分購房款,因此害怕大樓建不起來自己的血汗錢打了水漂,於是同意借給管鳳林一部分資金,管鳳林承諾支付一定的利息。

  政府介入調查原開發商疑點重重

  趙淑香無奈地說,當時,管鳳林的雙重身份以及借錢的行為,讓購房人感到事情有些蹊蹺。可後來房子蓋起來了,大家也都順利入戶了,心中的疑雲也就漸漸散去了。但是2007年發生的一件事情讓大家感到事情遠非這麼簡單。購房者唐振芹說,2007年1月份的一天,她曾親眼看見一名自稱新疆華?公司董事長的孫麗萍野蠻地撬開管鳳林辦公室的房門,拿走管鳳林的帳以及新疆華?的委托書,並揚言說這個大樓是她開發的,不是管鳳林開發的。去年,趙淑香等幾位住戶接連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來到法院應訴後,他們得知,1728片綜合樓的開發商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總經理孫麗萍把他們起訴了,認為當年管鳳林賣給他們房屋的行為是無權代理行為,並要求他們盡快騰出居住的房子。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支持了孫麗萍的訴訟請求。法院的一紙判決讓居民們手中的購房合同成了一紙空文。

  居住了多年的房子一夜之間成了別人的財產,購房人幾十萬的錢財轉眼就要打水漂,趙淑香、唐振芹等人決定要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她們向牡丹江市委領導映此事,引起市委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牡丹江市房產住宅局調查此事。

  牡丹江市房產局一位工作人員調查後指出:『管鳳林有一個施工合同顯示,管鳳林是新疆華?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的代理人,代理新疆華?公司在牡丹江1728片工程的一切事物。』這位工作人員還介紹,1728片綜合樓項目立項後,有關該項目的一切審批手續,如土地審批、規劃、房屋銷售手續都是管鳳林一手經辦的。這些事實都表明管鳳林就是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實際代理人,再加上他手裡有公章、商品房銷售合同等文件,在這種情況下,市民們作為房屋的買受人自然有理由相信賣給他們房子的人就是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工作人員。

  此外,該市房產局在對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開發資質調查中發現,該公司曾在2003年、2004年連續兩年用單位介紹信進行注冊。並且,該公司曾於2006年12月被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工商局吊銷了營業執照。

  為保房產居民整日不得安寧

  事情調查有了進展,居民們應該很高興。不過居民們告訴記者,他們現在也很鬧心,因為經常會有人來騷擾居民,甚至要侵佔他們的房子。新疆華?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孫麗萍起訴1728片綜合樓住戶勝訴後,她就要求住戶們遷出目前居住的房子。但是居民們認為花了好幾十萬買的房子,堅決不能搬出。

  唐振芹向記者敘述了他們至今難忘的幾次『保房』場景。2009年9月的一天,來了三四十個青年人,將綜合樓管理辦公室的門鎖全部更換,並打算長期『佔據』該樓。拒不離開的唐振芹,在一樓沒有供暖的情況下,與三四十個青年人每天24小時共同『佔據』大市場近五個月。2010年6月中旬,二三十個殘疾人拉來一堆紅磚、沙土,欲將市場正門及通往辦公室的門封閉。唐振芹與之發生了激烈的語言、肢體衝突,最多時候一天之內報過8次警,轄區派出所全員出動化解矛盾。2010年7月,四五十名農民工再次衝入市場內,欲用一車木料搭建床鋪居住,唐振芹與之衝突後再次報警,4名全身武裝的防暴警察趕到,纔制止了事態的進一步惡化。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居民們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他們開始一天24小時不間斷值班。記者在小區門外看到,七八名居民正圍坐在一起,保持高度警覺,隨時准備應對來搶房的人。

  針對此事情,記者采訪了牡丹江市東安公安分局,該局的劉局長表示,目前,牡丹江市委書記和牡丹江市公安局長都作出了批示,全局都非常重視此事,已經成立調查小組,正式介入調查,待事情調查清楚後,一定會給老百姓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

  采訪後記者莫名收到『律師函』

  整個采訪過程中,記者沒有在牡丹江市房產局得到新疆華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的地址和電話;記者試圖通過牡丹江市東安公安分局得到『新疆華瀛』的聯系方式,但也沒有找到。

  8月10日下午,本報編輯部收到署名黑龍江昂泰律師事務所發來的『律師函』,函稱:『我所依法接受新疆華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的委托,向貴社發此律師函。』函中以『建議』的形式提出:『驚悉貴社派員前往牡丹江市東安區公安分局就牡丹江市1728片芙蓉小區相關事宜進行采訪,但卻沒有通知作為開發單位的牡丹江市招商引資新疆華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我們認為,貴公司此次采訪沒有向1728片芙蓉小區開發單位了解情況,故報道難免偏頗、有失公允。建議貴社對此報道進行慎重審查、全面了解情況後再刊登,以免日後發生糾紛。』函件全文沒有注明該所地址、聯系電話、具體委托律師的姓名及聯系方式,更沒有新疆華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8月11日上午,記者在贛水路30號找到黑龍江昂泰律師事務所,要求該所出示發送上述函件的律師(具體委托律師)執業編號、委托合同、及委托雙方的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該所負責人李忠兵律師及所內律師否認向報社發過任何函件,但需要和所內一位目前在牡丹江市的工作人員聯系後,纔能給予明確答復。中午李忠兵律師查看過上述函件後指出,她本人沒有批准發出該函。隨後,她親自趕到報社,送交了主要內容為『8月10日發至《黑龍江晨報》社的《律師函》,經確認該函不是出自我所,該函不具有法律效力,我所對該函所陳述的內容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律師事務所聲明。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