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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警方連破飛車搶劫和入室偷竊系列案件
2010-08-23 08:01:1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郭帥 張傑 張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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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23日訊 近日,五常市警方連續破獲『飛車搶劫』和『入室偷竊』系列案件,令人費解的是兩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為自己設定『作案目標』,或把『未滿16歲』當擋箭牌而猖狂作案。但他們均沒料到,法律卻沒有『預定空間』,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懲治。

  沒等『完成目標』,『飛車搶匪』被捉

  今年6月10日,五常市警方接到報案,一女子凌晨去山河鎮火車站途中,被騎紅色摩托車男子將皮包搶走,包內有3萬多元現金及貴重物品。

  接到報案後,五常警方結合五常、山河、安家等三鎮接連發生的搶劫案並案偵查。

  在排查過程中,杜家鎮居民宋某被警方納入視線。經查,宋某曾因搶劫罪被判刑16年,年初剛刑滿釋放,無正當職業,家裡有一輛紅色摩托車。據反映,宋某駕駛技術高超,一般不與村民來往,常獨自騎摩托車外出,特別是7月末以來,宋某經濟情況突然好轉,花4萬多元購買了新房。專案組認定宋某有重大嫌疑,於8月12日將其抓獲。

  宋某對飛車搶劫作案12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面對『二進宮』,宋某絕望地說:『我本打算搶夠了錢,買房娶媳婦好好過日子,現在全完了。』

  『未滿16歲』不是『免罪金牌』

  『我還不到16歲,現在你們抓著我也關不了我。』坐在審訊室中的犯罪嫌疑人溫某,帶著一絲挑釁和僥幸的神色。

  這個將『未成年人』當成『免罪金牌』的15歲少年,先後在五常鎮周邊多次行竊,均因其未滿16周歲而被教育後釋放,但他這次搶劫後果『很嚴重』,失去了自由。

  溫某生於1994年8月,2009年,溫某加入一團伙參與集體行竊,看到年齡較大的同伙紛紛受到制裁關的關、罰的罰,而他因未滿16歲,被教育後免刑釋放了,他便打定主意要趁自己未『超齡』時,多偷幾回。

  2010年5月以來,相繼有人報案稱一竊賊持刀作案且傷人逃逸。警方從案件中判斷犯罪嫌疑人和溫某極為相似,立案對溫某進行網上通輯。

  近日,溫某被警方抓獲,其交代了今年春節以來在五常鎮周邊地區作案30餘起,盜竊、搶劫財物折合人民幣近5萬元的犯罪事實。這一回,『不滿16歲』也幫不了他的忙了,依據法律規定,因其犯罪性質惡劣,必須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