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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 申報需四類材料
2010-08-24 09:01:47 來源:生活報  作者:王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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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23日,哈市開展申報『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確認工作。『老工傷』人員如何申報?需准備哪些材料?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的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了解答。

  工傷保險待遇分四類

  記者:此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的工傷保險待遇有幾類?

  答:此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的工傷保險待遇有四種類型:一、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1—4級工傷人員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二、5—10級工傷人員舊傷復發醫療費和輔助器具配置費;三、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仍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工傷人員的舊傷復發醫療費和輔助器具配置費用;四、符合政策規定按月支付的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待遇。

  免收勞動能力鑒定費

  記者:『老工傷』人員是否要重新確認工傷?

  答:有《工傷認定決定書》的『老工傷』人員,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原人事部門的《工傷認定審批表》為依據。

  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認定審批表》的『老工傷』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作為確認『老工傷』人員的依據:原市或區勞動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能權限和相關規定作出的能夠證明因工受傷的原始材料;申報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按照事故發生作出的能夠證明因工受傷的原始材料;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為職業病的證明。

  記者:『老工傷』人員是否需要勞動能力鑒定?

  答:已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的,鑒定結論依然有效;沒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的,由申報單位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並免收勞動能力鑒定費。鑒定過程中輔助檢查費用由申報單位負擔。

  申報需提供四類材料

  記者:申報單位辦理『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哈爾濱市『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申報表》;二、《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認定審批表》(無《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認定審批表》的,應提供原勞動安全生產部門作出的能夠證明因工受傷的原始材料、申報單位或主管部門能夠認定為工傷的原始材料、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為職業病的證明);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四、身份證、社保卡復印件。

  申報單位可到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老工傷』人員確認辦公室申報。受理地點:道裡區陽明街30-1號諮詢電話:84855167。

責任編輯: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