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9日訊 日前,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審庭審理了一起郭某、張某、姜某等故意殺人案。因為被告人姜某懷孕後需要錢去打胎,姜某便向平時混在一起的張某和郭某(均系無業人員)提議,三人去搶劫自己的表姐,於是三人目標明確、分工合作,將姜某的表姐殺害並搶得財物共計6000餘元,且全部揮霍。案發時,姜某和郭某只有17歲,張某剛滿19歲。
現狀
團伙、低齡、暴力
———青少年犯罪案件逐年上昇
從法院近三年來審理的案件看哈爾濱市青少年犯罪,呈現四大特點:
●團伙犯罪比重加大。三年來,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中,青少年共同犯罪案件佔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86.7%,參與犯罪的青少年文化層次較低,初中以下學歷佔青少年犯罪總數的92.42%,無業人員佔青少年犯罪總數的65.98%。由於輟學、無業等原因,讓一些青年人物以類聚地湊到一起,他們年輕氣盛,血氣方剛,但自控能力差,易衝動,往往為了哥們義氣或者共同的金錢利益,實施犯罪行為,不計後果,一哄而上,社會危害性極大。
●暴力犯罪逐年上昇。2007-2009年全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涉少案件中,暴力犯罪案件分別佔63.45%、63.73%、73.19%,呈逐年上昇趨勢,盡管未成年犯罪總人數逐年下降,但是暴力犯罪案件人數逐年遞增。暴力犯罪案件仍佔未成年人犯罪首位,殺人、強奸、傷害等侵犯人身權利案件的比重逐年加大,且作案時不計後果,手段殘忍,甚至滅絕人性,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2008年市中院審理的羅某故意殺人案中,剛滿14周歲的羅某系哈爾濱市某中學的學生,因一句玩笑話,殘忍的將同班同學用繩子勒死並棄屍於廢井內。案發後羅某非常鎮靜,還與老師、同學一起尋找被害同學,直至案發,羅某都沒有表現出犯罪後的害怕和恐懼。另外,個別青少年為顯威風,逞英雄,大打出手,以暴制暴的現象很普遍。
●侵財案件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非法牟取錢財。市中院近三年審理的案件中,侵財案件佔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52.95%,侵犯人身權利案件佔24.78%,其他犯罪佔22.27%。這些參與犯罪的青少年家庭或是離異、或是下崗,他們中的大部分人沒有勞動技能和固定的收入來源,但又不甘貧窮和寂寞,生活上追求高消費。他們在自身需要無法通過合法途徑得到滿足時,為個人貪欲得到滿足,往往不惜鋌而走險,將罪惡之手伸向社會,從而走上犯罪道路。如香坊法院審理的楊甘木、王某等搶劫案件中,7名犯罪青少年搶劫倉買連續作案十幾起,其目的非常單一,就是為了搶到錢去吃喝、住宿、上網吧。
●低齡化、成人化趨勢增大。一方面,犯罪時年齡呈低齡趨勢,2007-2009年14周歲-16周歲的罪犯人數分別6.53%、12.09%、14.05%,呈上昇趨勢,因年齡小,辨別是非能力差,依附性強,因此容易被不良少年拉到非法組織中進行犯罪。另一方面,在作案時采取的手段明顯成人化,對社會危害越來越大。有的未成年人在犯罪預備階段的策劃和犯罪過程中的組織和實施均顯得成熟老練,沒有心虛、膽怯的表現,犯罪手段已類似於成年人犯罪,這對社會安全的隱形危害極大。
『過去,我們很少聽說因小事而殺人的命案。但現在,一句口角、一個眼神都成了殺人的借口。這種現象確實值得我們深思。』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田庭長說。
探因
社會、心理、科技
———多種因素催生『問題青少年』
心理學家楊女士認為,激情是短暫的和爆發式的情緒狀態,它有『積極』和『消極』之分。積極的激情能夠激發人體內的潛能,甚至會創造出奇跡。而激情犯罪則是消極的激情在發生作用,它多發生在心理素質不成熟的年輕人當中。研究發現,心理素質已成為激情犯罪的主要動因。
『青少年激情犯罪的原因是復雜的、多層次的、綜合性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質差、社會適應能力差、自我抑制力差。』某大學法學院張教授認為,個體有時會在社會環境的刺激下形成許多不恰當的主觀需求。如果這個主觀需求長期處於壓抑、不滿的狀態下,這個人的心理素質及心理承受能力就會降低,經不起挫折打擊。
凶惡犯罪的背後離不開犯罪者的心理狀態。當今青少年殺人犯罪非常突出,很大原因是出於對生命的輕視。一些影視制作人為了獲得關注和利益,不惜將成年人之間的弱肉強食、心機重重轉移到少兒的世界裡。數不清的恐怖片以青少年為主角,暴力影片、電腦游戲中殺戮的場面司空見慣。在游戲中,當孩子們遇到『死亡』時只要按一個鍵,便可以重新再來,但是真正的生命不可能重來。不管是自己還是他人的生命都應該被珍惜。
建議
溝通、教育、引導
———完善社會乾預疏導系統
『青少年激情犯罪更有著深刻的社會根源。』張教授認為,從整個社會管理的角度看,思想、文化教育和行為約束機制還不夠健全。有關方面對輟學少年、無業青少年及外來務工青少年管理不夠,缺少健康、積極向上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陣地。而在文化市場上,一些不健康的網絡、光碟、書刊、小報等大肆毒害著涉世未深、缺乏辨別力的青少年的心靈。
『激情犯罪』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法律界人士認為,要遏制青少年激情犯罪,就必須先健全完善社會乾預疏導系統。『對於青少年因一時衝動而犯罪且情節較輕微的案件,我們盡量推行訴前調解,以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某檢察院檢察官高某告訴記者,對未成年人施以關懷和教育,能達到預防再犯罪的效果。『從案例來看,激情犯罪多發生在年輕人身上,特別是十七八歲到二十一二歲這個年齡段。這就要求學校和社會一定要少搞形式主義的教育。』高檢察官說。
對於激情犯罪的預防,高檢察官提出了一些建議:首先是加強基礎教育和人格塑造。老師在傳授知識之外,也應該幫助學生學會分析社會現象;其次,社會運行機制的合理化也能起到預防激情犯罪的作用。有些激情犯罪的當事人平時表現不壞,有些人甚至還很老實,但是由於他們長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是長期受人欺侮,當他們的承受能力達到極限時就容易導致激情犯罪。他還認為,在加大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的同時,還應加強社會綜合治理,注重人文關懷。比如,積極為農村地區創造就業崗位,使無業青年有工作可做,避免青少年成為社會閑散人員。
教育學家郭先生指出,青春很美好也很殘酷。青少年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他們看上去已經長大,但是身心發育尚不成熟,心理活動具有較大的波動性和盲目性。急於擺脫大人、獨立行事但知識不多、社會經驗也很少,這樣的矛盾令他們備受煎熬。於是他們格外需要同伴。少年時期的自我認同感往往是在自己的小圈子裡建立起來的,當他們在家庭、學校或社會上遇到難題時只相信自己、伙伴,而聽不進家長和老師的話,被身邊的不良朋友引誘得越來越遠、愈陷愈深,進而結伙犯罪。如果沒有正確引導,他們便會漸漸偏離社會主流價值取向,形成犯罪的隱患。
在親情疏離、經濟低迷的現實生活中,青少年的情感世界更加脆弱,極易受外界刺激而迅速變化。敏感的青少年往往會對自己的未來喪失信心進而作出極端的行為,或是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激情導致行為上的盲動。一些少年就是在這種情感的波動下驟然產生所謂『正義感』、『同情心』、『報恩』等意願鋌而走險,悲劇發生之後還不知道自己這樣做的後果究竟是什麼。
專家認為,未成年人是在學習模仿的過程中成長起來的。個人在社會環境中進行學習,除了通過直接經驗進行學習外,更多的是對間接經驗的觀察與模仿。所以要解決青少年犯罪的頑疾,需要從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入手,還給孩子應該享受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