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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新聞網訊 近兩個月以來,北安市市民國殿偉及十幾位承包報刊亭的經營者,都生活在壓抑和惶恐之中——7月份時他們突然收到了北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下達的限期拆除報刊亭決定書,要求他們在五天之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執法局將強拆。這張決定書不僅僅意味著國殿偉等人失去謀生的路子,也意味著北安市將成為一座沒有報刊零售亭的城市。
業主:啥批件都有,咋就不合法了
據記者了解,將要被拆除的這些報刊亭已經存在十年了。2000年,為了繁榮文化市場、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根據當時中央六部委《關於在全國城鎮建設報刊零售亭的通知》精神,經北安市精神文明辦、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新聞出版局、市郵政局、市文化局批准,北安市郵政局投資40萬元,在北安市各繁華路段設置了13處報刊零售亭,由北安市郵政局負責為承包報刊零售亭的業主辦理審批、年檢、土地使用等手續,每年簽訂合同並收取承包費。
根據北安市郵政局統計,十年裡這些報刊亭共銷售報刊124.5萬份,年銷售額達60餘萬元,在繁榮文化市場、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方便市民生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二十多位下崗職工也通過經營報刊亭維持著生計。
然而,今年7月5日一紙限期拆除決定書打破了平靜。
在這份『拆除決定書』上記者看到,北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為『現有市區內的報刊亭已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和環境衛生標准,嚴重影響了城市市容秩序』,必須拆除。
對於拆除報刊亭的理由,報刊亭的業主們很不理解:『這些報刊亭都是統一設計的,雖然已經建成十年但根本不破舊,每個報刊亭的造價幾萬元,而且郵局幾乎每年都進行整修,怎麼突然就影響市容了呢?』報刊經營業主國殿偉手拿著一摞各種許可證照,非常無奈。
決定書下發不久,位於北安市火車站站前的一座報刊零售亭被北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強制拆除。
執法局:是批過,但不是『終身制』
對於拆除全市報刊零售亭的決定,北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態度堅決。
北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謝副局長告訴記者,市郵政局在北安市城區主要街道上設立的13個報刊零售亭,當時批的是報刊零售和電話亭業務,但時間長了一些報刊亭經營者增加了食雜銷售,一些經營者經常在亭外亂擺放,執法局多次整治,但不起作用,隨著城市的發展,今年北安市又在進行城區主要街道的建設改造工程,這些報刊零售亭已經影響到了更新街道步道板的市政工程,因此必須拆除。
謝副局長說,他們今年3月份就曾經給郵局和報刊亭下過通知,今年7月初綜合執法局對北安市火車站站前的一個報刊零售亭進行了強制拆除,但由於當時這些報刊亭承包合同還沒有到期,因此引起了報刊亭承包者的不滿,所以他們暫時停止了強制拆除工作,暫時允許報刊亭承包者繼續經營,待合同到期後再拆除。謝副局長說:『今後北安市的報刊零售亭怎麼辦,由市裡相關部門定,我們不清楚。』
記者問:『這些報刊零售亭設立時不是辦理了齊全的審批手續嗎?』北安市綜合執法局法制辦劉主任說:『這確實是個矛盾。雖然2000年時允許設立了這些報刊零售亭,但不是永久允許。』
記者問:『市區內的報刊零售亭拆除後,如何解決市民看書讀報的需求呢?』劉主任對記者說:『其實北安市看書、讀報的人很少,有些文具店也能買到報刊雜志。』
拆亭:業戶不安,市民不便
按照過去的慣例,每年的7月底8月初是報刊零售亭承包者和北安市郵局續簽承包合同的時間,因為有了『強拆令』,今年的合同遲遲簽不下來。今後怎麼辦?報刊零售亭的經營者們惴惴不安。
報刊亭承包者李長富對記者說:『我們都是有合法手續的承包戶,拆除報刊亭,既沒有經過聽證程序,也沒有任何拆除補償措施,今後怎麼辦啥說法都沒有,讓我們怎麼能不擔心。這個小報亭對我們來說,是家裡唯一的生活來源,有不少人還是幾年前花了幾萬元從別人手裡轉包過來的,如果今後真的不允許經營了,那真是血本無歸呀。』
北安市郵政局主管報刊發行業務的副局長吳大鵬對現在的情況很無奈。他告訴記者,2000年建設報刊零售亭時,各部門都辦了手續,綜合執法局的前身北安市建設局也是給郵局發了許可的,如今卻要拆除報刊亭。郵局得知拆除令後,向市政府有關領導遞交了報告,但目前沒有回音。現在去年簽的合同已經過期一個月了,新合同還不能簽,他們希望快點把這事弄明白,給承包者一個交待。
拆除報刊亭在給經營業主帶來不安的同時,也給市民帶來不便。北安市民於先生對記者說:『我每天都在報刊亭買份報紙看,如果這些報刊亭都拆了,買個報紙還真不知去哪兒。如果說報刊亭亂擺放影響市容,加強管理就可以了,一刀切全部拆除的做法欠妥。』還有的市民說:『把北安建成一個沒有報刊亭的城市,這是扮美城市呢,還是丟城市的臉呢?』
8月26日,記者接到了北安市報刊亭承包者打來的電話,他們告訴記者就在當天又有一座報刊亭被強制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