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6日訊 昨天,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隨著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2010年度特殊慢性病鑒定工作的開始,哈爾濱市一些市民對申報鑒定工作尚有不明,對此,人保部門權威人士對今年的特殊慢性病鑒定范圍及要求進行解答。
——停保的患者是否可以申報?因欠繳醫療保險費暫時停保的參保人員(不包括退保或其他原因停止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可以進行申報,經體檢合格的人員待單位或個人補齊醫療保險費後,按季度享受相應的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補貼待遇。
——已享受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待遇的血液(腹膜)透析、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的患者如何申報,需要什麼手續?已辦理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患者,於9月27日至30日期間,由所在透析定點醫院負責審核並填報《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表》,由醫院的醫保辦公室統一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並從第四季度起享受慢性病補貼待遇。已辦理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的患者,由本人攜帶患者身份證、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證、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代辦人還需攜帶患者本人戶口),於第三季度報銷時統一到市醫保中心一樓窗口辦理相關手續,並從第四季度起享受慢性病補貼待遇。
——破產困難企業退休參保人員是否可以申報?按照相關規定,破產困難企業退休職工參保人員可正常參加特殊慢性病的申報體檢。
——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未參保的退休人員是否可以申報?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未參保的退休人員,按相關規定參保滿一年後,方可按規定申請特殊慢性病補貼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