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6日訊 記者從哈市房產住宅局了解到,每年10月20日一般為哈爾濱市供熱期首日,哈市用戶如想申請停熱必須在供熱開始前30日內,也就是9月20日前提出申請,並與供熱單位簽訂停熱協議,同時交納一定數額的熱能損耗補償費。
據介紹,按照現行的《黑龍江省供熱條例》和哈市《城市供熱熱能損耗補償標准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用戶要求停熱,必須在供熱開始前30日內申請。哈爾濱的供熱日期從10月20日開始,所以今年欲申請停熱的用戶須在9月20日前提出申請。但這並不等於所有的住戶都可以申請停熱。申請停熱的用戶,首先必須是分戶供熱,其次是不能危害其它用戶供熱、不能危害房屋公共設施安全運行。一般一樓和頂樓不能停,有些還要依據房屋具體情況來確定。
工作人員介紹,申請停熱主要涉及兩方面的要求:一是時間,要停熱一定要在9月20日前申請,過期就不能再要求停熱。另外,新房在入戶一年內不能申請停熱,這主要是為了掌握住戶供熱設施是否運行完好,便於出現問題及時維修,保障大多數住戶的利益;二是房屋樓層。在房屋位置上,由於供熱開關大多設在一樓和頂樓,因此,供熱單位大多不允許這兩個樓層辦理停熱手續。此外,關於靠冷山牆的房屋,如果一旦停熱會危害到其他用戶的供熱質量或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則不允許停熱。
此外,條例中還規定,停止用熱的用戶,應當按照規定向供熱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熱能損耗補償費。由於今年的供熱費用等事宜尚未正式公布,所以哈市供熱單位大多按照上一年供熱期的標准執行的。目前,今年熱費補貼費的具體標准還沒有正式公布。去年,哈爾濱市物價部門規定停熱補償費為總熱費的20%,今年部分供熱公司仍在執行此項規定,但有的公司按30%收取補償費,采取多退少補的辦法。
同時,記者獲悉,要求停熱的主要是新房用戶。江南區域老城區停熱用戶主要集中在南崗開發區和道裡愛建濱江地區,而江北的松北和呼蘭新城區,要求停熱用戶也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