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9月25日訊處於青春萌動期的少男因爭風吃醋持刀行凶,在如花季節裡戴上了『銀手鐲』。
9月13日22時許,鐵鋒區少男李偉、少女張鈺來到勞動湖畔散步,當他倆親密私語時,被在湖畔閑逛的張鈺的前男友黃明看到了。黃明認為因李偉的加入,使他失去了女友。於是,妒火中燒的他衝上前,用骯髒下流的語言辱罵兩人。李偉則反脣相譏。對罵中,惱羞成怒的黃明掏出隨身攜帶的卡簧刀,捅向李偉的肋部後逃跑。
建華公安分局卜奎派出所接到報案後,所長張春波帶領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一面將受傷的李偉送往醫院救治,一面連夜展開調查走訪,很快確定行凶者是龍江縣某村14歲少年黃明。當民警們趕到黃明在齊市的暫住處時,同寢室的小伙伴們向民警反映,黃明當晚一直沒有回來。民警們判斷,黃明還未成年,惹事後一定會回家躲藏。14日上午,副所長王作龍、民警劉宏宇等趕到龍江縣,在長途客運站布控。當日下午15時許,黃明准備搭乘長途汽車回家時,被民警抓獲。(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責任編輯: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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