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牡丹江9月26日訊 騙錢可能害人一時,但欺騙感情可能害人一生。近日,林口縣發生一起重大騙婚案,受害人除了被騙彩禮錢三萬餘元及金項鏈,更被欺騙了感情。目前,當地警方已將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
李某今年38歲,家住海林市大海林林業局,多年前離婚。據李某落網後交代,今年6月份,專門靠給人介紹對象賺錢的林口縣古城鎮的宋某(女)給她打電話,說給她介紹對象。李某來到宋某家,見到姜某及其家人。姜某今年40歲,憨厚老實,身體有殘疾,一直單身。兩人見面後,李某表現出和姜某一見如故,到姜某家吃飯,看過他家的環境就返回了海林。
過了幾天,宋某和姜某家人給李某打電話說他們沒意見,要她過去訂婚。李某帶著另一介紹人董某(女)和宋某一起去了姜某家,當天就把婚事訂下了。當天,姜某就給了李某兩萬元錢和一條價值3495元的金項鏈。李某則謊稱自己身份證落家了,故意拖延結婚登記。事後,李某給了宋某2000元錢。
結婚當天,姜某再次給李某8660元,其中660元作為改口錢。午飯後,宋某偷偷向李某索要15000元,李某不同意僅給了其6000元,同時又給董某3000元。
李某和姜某婚後第三天,以自己有婦科炎癥需要到牡丹江買藥為由獨自離開,隨後,李某到哈爾濱的女兒家住了一個月,又和五林鎮同樣經宋某介紹的男友侯某住在一起。
左顧右盼不見李某回來,電話又打不通,意識到上當的姜某到刁翎鎮派出所報案,接到報案後,刁翎派出所所長李洪波帶領民警迅速展開調查,並將李某上網通緝。9月2日,民警得到線索,李某出現在五林鎮一親戚家,在五林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
據李某交代,她從姜某處共騙得28660元及一條金項鏈,除了送給宋某和董某的好處費外,自己還剩16000元錢。李某用2000元錢給姜某家買了冰箱、電磁爐、VCD,給自己女兒3000元,同時還幫男友侯某還了5500元錢欠款。對於自己騙財騙感情的犯罪行為,李某表示十分懊悔。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