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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棄管或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故 可動用保證金
2010-09-27 06:30:3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於志華 任清海
東北網9月27日訊 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物業服務信用保證金管理規定》將從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規定,物業服務信用保證金將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實行分類繳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物業服務企業擅自退出管理,區物業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臨時接管可使用物業服務信用保證金。
區政府對物業管理負總責
據介紹,今年哈市將對物業管理體制實施重大改革,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政府對本轄區內的物業管理負總責,區長是物業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主管副區長具體負責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工作。堅持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明確了各區物業主管部門15項物業管理職權、街道辦事處8項物業管理職權和社區居民委員會7項物業管理職權。
各區政府將根據物業管理工作需要設置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物業保證金不得挪作他用
根據規定,對物業服務信用保證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物業服務信用保證金以物業項目為單位,按照該項目物業服務費用年度應收額10%比例一次性繳存。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