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小二樓。
黑龍江新聞網訊 27日,哈爾濱市道外區居民反映,太古小區2號樓院內有一處佔據庭院綠地的違建二層樓,已經存在10多年了。房管單位將其佔用,拿不出任何審批手續。
違建存在10多年
咋沒人管?
記者在太古小區2號樓院內看到,一座二層小樓就橫在兩樓之間,有150平方米左右,不但將通道一側擠成小道,庭院也變得狹窄許多。據梁先生介紹,該二層樓是小區物業1998年開始建的,當時沒有相關的合法手續,就建在了小區院內的公共綠地上。記者在居民提供的照片上看到,此處原來是綠地,而現在是硬鋪裝路面。
一些居民告訴記者,這個小二樓建成後旁邊還有一個車棚,裡外堆滿了廢舊的自行車和三輪車,小區環境被弄得一團糟,居民們不斷向相關管理單位投訴,最後車棚拆了,但小二樓還是保留了下來。『小二樓肯定是一處違章建築,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沒人管、沒人拆,我們投訴也總是石沈大海。』居民們這樣說。
『承租方』
怎麼是『所有人』?
記者隨後來到太古小區物業,看到這個物業的門外掛著『道外房管二所』的牌子。一名物業負責人說,小二樓的確有房產證,但在道外房產經營公司那裡,他們這裡只是一個小的房管所。
記者找到了這棟小二樓的一份國有非住宅房屋租賃合同,合同上的甲方也就是出租方,是哈爾濱道外房產經營公司,小二樓的產權也應歸屬於該公司。為尋得小二樓的產權證明,記者致電哈爾濱道外房產經營公司,公司負責人稱具體的房產問題應該由房屋所在地的管理公司負責。當記者致電道外房管處二管所房產管理科時,這裡的負責人表示只有聯系具體的房管員纔能得知房產的歸屬,最後經道外房管員介紹,得知房產證應該在哈爾濱太古新區物業管理公司。
而那份房屋租賃合同上的承租方就是哈爾濱太古新區物業管理公司,小二樓的承租方怎麼變成了所有人。當記者向太古新區物業管理公司了解情況時,該物業公司又將房產證的歸屬推給了道外房管二所。
『這份房屋租賃合同不能當房產證用,更不能證明小二樓就是合法建築。』梁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