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分別從有關方面了解到,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國家有關部委近日分別出臺措施,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
據了解,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實施細則。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根據最近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二是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1.1倍的規定。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三是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四是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供地計劃。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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