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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相關政策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 【明確供熱監管主體】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政府是本地區供熱工作的責任主體,區長是本地區供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區城市供熱主管部門是供熱監管的具體執行機構。各區政府要承擔一方冷暖的重要職責,建立由區長負責、部門監管、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組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落實各項監管措施,確保供熱質量和供熱安全。
各區街道辦事處、社區要對轄區內每一處熱源配備專人監管,實行一對一的包保責任制,以小區庭院為單位聘請群眾義務監督員,共同做好供熱監管工作。使各區街道辦事處成為責權相符、具備監管手段的責任主體,促進管理重心下移。
供熱准備情況【超前准備】 【基本完成】
為確保今冬供熱萬無一失,哈爾濱市確定了『冬天事情夏天辦』的指導思想,搶前抓早,提前動手,超前准備。從五月份開始著手供熱設施維修改選和燃煤儲備。總體上看,今年供熱硬件建設力度很大,供熱准備工作動手較早,冬季供熱呈現出相對有利的態勢。
目前,哈爾濱市供熱准備工作基本完成,設施檢修率和燃煤儲備率分別達到99.8%和75%。各相關部門開展室溫不達標問題整改和供熱隱患排查,對上個供熱期媒體曝光和居民群眾投訴較多的問題小區,結合夏季設施維修責令供熱企業整改,投入1800萬元。積極開展暖屋子工程,成立六個督導組對全市供熱隱患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做到早發現、早協調、早處理。
供熱中存在的問題【燃煤價格漲幅較大】 【歷史欠賬】
哈爾濱市冬季供熱雖呈現出相對有利的態勢,但一些嚴峻形勢仍然存在。與去年相比,今年哈爾濱市煤炭到場價格漲幅超過25.6%,供熱成本急劇增加,保供熱、保運行、保質量的壓力巨大,並且不排除供熱初期有的供熱單位存在棄燒、棄管的可能,也不排除供熱運行期間有的供熱單位縮短供熱時間、供熱質量抽條的可能。
另一方面,由於受歷史欠賬因素的影響。承擔城市中心區域供熱的熱源廠『小馬拉大車』,市區尚有大量的陳舊老化鍋爐和管網勉強維持運行,即使常溫天氣也很難保證不出問題,一旦遭遇低溫嚴寒天氣極有可能出現故障隱患。
供熱保障措施【做好應急預案】 【加強質量監督】
據介紹,2010年哈爾濱市首次嘗試聯網供熱,完善大型熱電聯產項目局域聯網硬件建設和系統管理,一旦發生供熱事故,其他供熱企業可通過局域網向其管網供熱。同時,專門儲備了20萬噸應急燃煤,成立24小時應急搶險救援隊,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故障,尤其是防范和杜絕大面積停熱故障的發生,保證集中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
在供熱過程中,各相關部門加強供熱質量監督,將供熱質量指標作為供熱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的主要內容,對質量不達標、信用等級差、群眾反映強烈的供熱單位要掛紅牌、亮紅燈,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可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加強運行期內的供熱企業監督,凡是在運行期間發生棄供、棄管行為的供熱企業,要將其永遠逐出哈爾濱供熱市場。加大供熱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延期供熱、提前停熱、抽條供熱和供熱質量不達標行為,從嚴從重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