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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警方嚴厲打擊非法銷售警用品行為
2010-10-22 14:56:57 來源:東北網  作者:岳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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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扣押的大量警用品。

  東北網10月22日訊(記者 岳雲雪)在哈爾濱市某棟居民樓內,一對夫妻長期經營倒賣警用品,警方扣押其全部警用品,兩人目前正在接受調查。為了遏制非法買賣警用品的現象,從即日起,警方將對非法銷售警用品違法活動進行嚴厲打擊。

  22日,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就接到舉報,稱哈爾濱市香坊區福順天天賓館後身某居民樓一樓和車庫內,有人長期出售警用品。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及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巡警大隊民警,根據線索來到了警用品儲存點。在一居民樓和樓下車庫內,督察人員發現警用多功能服、執勤服、警用大衣、絨衣3000餘件,警號、警用標志500餘個。經過調查,該窩點由一對夫妻張某和汪某經營,長期向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宣街附近的一些消防器材商店供貨。警方當即扣押全部警用品,並將當事人帶回調查。

  據了解,年初以來,我省發生了幾起冒充警察或使用警用品實施詐騙甚至搶劫的案件。期間大多被害人都被犯罪分子身穿的假警服和假證件等警用品給蒙蔽,從而上當受騙。而這些犯罪分子手中的警用品,則大多來自一些非法銷售的不法商販。

  據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李木介紹,警用品是指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包括警棍、電擊器、催淚器、手銬、腳鐐、警繩等警用器械)和證件,是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專用物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警用品屬於公安機關計劃價撥物資,禁止公開銷售、非法買賣。

  為了遏制非法買賣警用品的現象,從即日起,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治安、網安、裝備財務等部門將聯合對非法銷售警用品違法活動進行嚴厲打擊。同時對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專用標志、警械以及各類帶有警徽圖案、『警察』字樣等警用品的個人及單位,也將一律依法沒收,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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