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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擋自家光法院終審判賠 市民獲兩萬元擋光費
2010-10-28 09:55:1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賈晉璇 劉旭
東北網10月28日訊 對街的高層住宅平地而起,遮擋了市民姜某家的兩個主采光口。為了『重見天日』,姜某將興建高層住宅的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該公司賠償姜某擋光費2萬元。
據法官講,幾年前,市民姜某在某臨街地段購買了一處住宅,並裝修入住。去年初,某公司在姜某住宅西側新建了幾棟高層住宅。由於姜某房屋的兩個主采光口位於房屋西側,而該公司的高層住宅建成後,給姜某家造成了日照遮擋。隨後,姜某將該公司告上法庭。
經司法鑒定,姜某家西側兩個窗戶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分別是1小時17分和1小時20分。該公司新建高層住宅中的幾棟高層住宅樓,對姜某的采光窗造成了違規日照遮擋,導致其采光達不到國家規定的住宅日照標准2小時的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或低於2小時有效日照時間。
法院認為,姜某居住的建築物與某公司建築物均系合法建築,姜某入住在先,該公司建設在後。經司法鑒定結論為該公司所建的建築物對姜某住宅房屋造成擋光,故姜某要求該公司賠償的訴請有理。據此,市法院終審判決,該公司賠償姜某擋光費2萬元。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