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日訊 為了做好哈西陽光家園棚改項目被拆遷居民回遷工作,定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8日核對簽訂多層《房屋產權調換補償協議》的回遷居民搬遷順序號、交款順序號及交款等情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對所需材料
購房人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名章、《房屋產權調換補償協議書》原件、購房收據原件或繳款通知單原件、搬遷驗收單。
二、核對時間
2010年11月2日-1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4:30分按協議順序號進行核對。
2010年11月2日:學府四社區龍江儀表廠家屬區01080240001-01080240465號回遷居民。
2010年11月3日:鑄造廠周邊地區改造項目簽訂購房協議全部回遷居民、哈西北16宗地拆遷現場全部回遷居民、哈西大街一期拆遷現場回遷居民、鐵路街拓寬改造項目拆遷現場14戶回遷居民。
2010年11月4日:王崗鎮永豐村拆遷現場簽訂購房協議001-230號回遷居民。
2010年11月5日:王崗鎮永豐村拆遷現場簽訂購房協議231-460號回遷居民。
2010年11月6日:王崗鎮永豐村拆遷現場簽訂購房協議461-689號回遷居民。
2010年11月7日:學府四道街(拖配廠家屬區)拆遷現場簽訂購房協議001-061號回遷居民、丁香大道拆遷現場簽訂購房協議001號-083號回遷居民。
2010年11月8日:哈西大街-武威路拆遷現場簽訂購房協議001號-212號回遷居民。
三、核對地點
哈西新區陽光家園5號樓103室(綏化路)。聯系人:各拆遷現場負責人。聯系電話:18946094072。
四、有關要求
由購房本人持有關材料到現場辦理核對手續。確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到現場的,應由購房人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辦,被委托人應持本人身份證及購房人應持有的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核對完成後確定公開自選房號順序,未交齊房款的請在2010年11月5日前交齊房款,由於未交房款產生的影響排號順序等後果由回遷居民自行負責。
特此通知。
哈爾濱市哈西棚改安置指揮部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