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4日訊 本月起,哈爾濱市開始實施《關於哈爾濱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實施細則》,不少有車族市民諮詢關於遇到輕微交通事故如何協商解決的相關問題。就此類個人問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員答疑解惑。
問:我是哈市人,婆婆家在呼蘭區,我開車回婆婆家時,一農用車追尾我的新車。請問不在哈市市區內的輕微交通事故可用《細則》解決嗎?
解答:此次《細則》規定了輕微交通事故自行協商的范圍,必須是發生在哈市市區內的輕微交通事故,不包括呼蘭區、阿城區和其他縣區。雙方車輛必須是都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而且車輛損傷在2000元以內(含2000元)的。
問:1日22時,我從外地回哈,駕駛的北京現代轎車與另一轎車相撞,請問這種情況可協商解決嗎?
解答:《細則》明確規定了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適用的時間:7時至19時。其他時間則不可以協商解決交通事故。
問:我剛購買了一輛轎車,還未掛牌照,在道外區與一輛面包車相刮,面包車沒有強制保險,請問雙方可協商解決嗎?
解答:一方機動車沒有起牌照,一方機動車沒有參加『強制險』,雙方都不符合協商解決的條件。這種情況不能協商解決。
問:我是新手,剛考取了駕駛證,想了解哪些情況遇到輕微交通事故不允許協商解決。
解答:無機動車號牌、無檢驗合格證、無保險標志、有交強險或商業車險但不在保險期限內的;使用假牌證、套牌證;駕駛人不能出示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碰撞建築物或公用設施的等13種情況,交通事故不能協商解決。
問:如果在市區小區內兩車刮碰,是否可協商解決呢?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解答:市區小區內遇到輕微交通事故,可以協商解決。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後,可先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當事人應相互檢驗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等相應證件是否齊全和有效;然後雙方撤離現場,通知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流程辦理;最後雙方要填寫《哈爾濱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處理事故記錄書》。
問:近日,我遇到輕微交通事故,雙方協商解決了。請問,到哪去辦理理賠?多長時間能辦理完畢?
解答:無論在哪個公司辦理的保險手續,都可到哈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賠中心辦理理賠事宜。對於1萬元以內的交通事故理賠,3個工作日內辦結。理賠中心地址:道裡區經緯十二道街50號,哈爾濱機動車駕駛員協會辦公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