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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律師免費為棄嬰父親王雲波辯護 希望減輕對其處罰
2010-11-05 11:23:1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雷 張旭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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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5日訊 昨日,黑龍江大公律師事務所陳旭律師給本報打來電話,希望記者幫助聯系王雲波家屬,表示可免費為王雲波擔任辯護人。昨日下午,經小浩博的爺爺王維有同意,大公律師事務所的陳旭律師和孫玉峰律師成為王雲波的辯護人。陳律師同時也對『遺棄罪』進行了解讀。

  陳旭律師告訴記者,看過晚報的報道後,十分同情棄嬰王浩博的遭遇,希望通過自己的能力對這個貧困家庭給予些援助。

  陳律師表示,刑法第261條規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陳旭進一步解釋說,按我國《刑法》有關規定,如果是將嬰兒遺棄於沒有行人或人跡罕至的地方,其行為則嚴重侵犯甚至剝奪了棄嬰的生存權,還將涉嫌故意殺人罪。

  陳律師認為,鑒於王雲波在他的家庭中仍是贍養老人與撫養子女的主要義務人,依照法律有關酌定情節,將為他進行從輕處罰的辯護。陳律師告訴記者,她也是做母親的,畢竟孩子還小,需要父母的照顧。古語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望王雲波能從此事中真正醒悟,與家人一起盡量承擔起撫養子女的義務。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