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1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哈爾濱市行政復議確認執法責任案件移送追究責任辦法》正式發布, 將於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強化行政復議問責力度,改善哈市經濟發展環境,《哈爾濱市行政復議確認執法責任案件移送追究責任辦法》經批准14日正式發布。《辦法》規定,今後哈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通過行政復議程序確認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案件,哈市將對行政復議工作中發現的行政執法過錯問題進行責任追究。這體現了哈市從『權力行政』向『責任行政』的轉變。
此外,為了順暢百姓訴求通道,哈市行政復議受理中心目前遷址到哈市信訪服務中心,並設有單獨的接待窗口和約談室,選派3名乾部進駐,為百姓提供 『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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