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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不成仨女先毆打後關禁閉 姐妹倆遭軟禁99小時
2010-11-24 09:49:3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郭磊 孫瑩
東北網11月24日訊 只因沒討來欠款,張芳便糾集了自己兩個要好的姐妹對欠自己錢財的王歡及表妹進行報復,先將二人泄憤毆打,再將其身上的財物洗劫一空,最後乾脆將姐妹倆關進旅店達99小時。日前,張芳因犯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被香坊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00元。
去年下半年,21歲的王歡欠下了與自己年紀相仿的張芳一些錢。一日,張芳打電話向王歡索要欠款未果,難以抑制憤怒的張芳心裡暗自盤算要狠狠地教訓王歡一下。於是,她立刻找到了與自己要好的小姐妹吳清和張樂,與兩人共商報復之計。8月18日晚23時許,三人來到王歡經常活動的地點找到了王歡和其表妹王靜,見到二人張芳等人難以抑制心中的怒火,便開始毆打王歡和表妹,勢單力薄的姐妹倆被三人強行帶到香坊區一旅店內,進入房間後三人便開始搜查起兩姐妹身上的財物,張芳搶走了王歡和表妹隨身攜帶的共計500元現金。隨後,還未泄憤的張芳等人將兩人鎖在旅館的房間內,由三人輪流看管。8月23日早上,王歡姐妹倆趁三人有人外出,剩下的一人不備之機,跑出了房間。逃離旅店的二人隨即撥打了報警電話。經過嚴密布控,警方將張芳等三人抓獲。
訴訟中,被告張芳願賠償王歡姐妹倆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5000元,香坊區法院對張芳從輕處罰,因張芳的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的方法,劫取錢款構成搶劫罪,又結伙非法拘禁、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法院判處張芳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00元。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