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24日,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從25日至明年2月25日,省政府將連續部署開展商場市場、在建工程、政府部門、學校醫院養老院、人員密集場所、高層住宅及地下建築、易燃易爆單位等七個方面的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每周集中整治一個方面的火災隱患。
各地采取周統計、月通報、工作排名、責任獎懲等方法,摸清工作底數,查出隱患問題,強力整改整頓,對拒不履行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造成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企業整改不合格依法收回《施工許可證》。
各地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大防控統一行動。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所轄區域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隱患單位長期帶險生產、非法經營的,要按照要求,對縣(市、區)、鄉(鎮)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開除的行政處分。
強力推進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各地要對所有單位、場所逐一排查摸底,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必須由政府督辦整改。凡整改期間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凡門窗安裝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拆除;凡發現公眾聚集場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一律予以查封;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對涉及城市規劃和棚戶區拆遷改造,無法在今年底前整改完畢的,要盡快制定規劃和改造方案。尚未整改完畢的第六批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要加快整改進度,確保今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要根據排查情況,確定第七批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單位,列入整改計劃。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當地政府要向社會公告,並向發改委、國土資源、建設以及銀行等主管部門通報,相應主管部門一年內嚴格限制企業新增的項目核准、用地審批、證券融資等,並作為銀行貸款等的重要依據。
今年底以前,高層住宅建築的物業管理單位必須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報當地公安派出所存檔備查。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要對轄區單位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每個區域明確一名消防工作的『指導人』。同時,公安消防部隊要針對高層建築等特殊火災,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滅火實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