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7日訊 記者昨日從黑龍江省物價監管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精神及省政府《關於保證供應穩定物價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該局出臺了多項措施穩定黑龍江省物價水平。其中,在物價形勢明顯好轉之前,天然氣等調價方案一律暫緩出臺,商家如存在變相漲價等違價行為最高可罰100萬元。
據悉,昨日省物價監管局下發了《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定物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十項措施』穩定黑龍江省物價。通知中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要立即啟動價格應急監測預警機制,對主要涉民商品價格實行每日監測報告制度,密切跟蹤糧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及煤炭、成品油、液化氣、化肥等重要生產資料的生產情況、市場供應、銷售數量、庫存儲備和價格變化,啟動糧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價格通報制度,定期向社會發布主要批發市場、主要零售市場供求和價格信息,使廣大市民及時了解市場供應及價格情況,避免人為炒作引起市場波動。
另外,有關部門要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自今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費公路對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與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一樣免收通行費,並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對不認真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要依法嚴肅處理。立即著手清理規范農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進一步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同時在物價形勢明顯好轉之前,一律暫停出臺供水、供氣、供暖、物業、交通運輸、城市公交、教育、醫療等與群眾生活關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務項目調價,對准備實施的天然氣等調價方案一律暫緩出臺;嚴格控制其他政府定價項目的調整。各地必須出臺的項目,要事先向省物價部門報告,嚴格成本監管,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將價格調整對市場和群眾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據了解,全省物價部門將加大價格調節基金的投放力度,在元旦、春節前,各地要至少動用一半以上的價格調節基金額度,開展『發補貼、惠民生』活動,實行定點、定量、定品種價格補貼。同時,對惡意囤積、哄抬價格、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變相漲價、操縱價格、搭車提價、借機抬價、跟風漲價以及惡性炒作、牟取暴利等違法行為要嚴懲,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沒收全部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最高5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最高100萬元的罰款。對屢查屢犯的,要責令停業整頓。對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