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在公示征求意見期間,哈市市民廣泛關注並紛紛發表建設性意見。29日,又有一些讀者發表看法,除了對車庫的低溫高收費、房屋超高部分熱費收取提出了建議外,熱議的焦點集中在了18℃上,『18℃只是底線,21℃纔是舒適溫度。』草案中已經提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高於18℃的溫度標准。』哈市市民代表劉茂東再次建議,最好將18℃的底線提高到21℃。
車庫溫度可低於室溫 收費打折
家住哈市香坊區遠大都市綠洲小區的董先生購買了小區的車庫。『溫度不高,熱費不低。』董先生說,供暖公司向他收取車庫的供暖標准是按照商服的標准來收的,每平方米47元多。董先生說,有車的人都知道,車庫對溫度要求並不高,只要滿足車窗不上霜、能打著火就可以了,溫度高了也是浪費。車庫適宜的溫度在5℃-10℃之間,而這個溫度與18℃的標准相比,低了一大半。
在省供熱條例草案中,對於車庫熱費的收費標准仍然沒有提及。董先生建議:將車庫與居民的住宅分值供暖,按需供應。車庫的收費標准也應結合實際情況,適當減免。可否在草案中補充填加,車庫的收費標准應按普通住宅的50%收取。
新房型舉架高 超高基數該長
近年來,為了更大地滿足人們居住的舒適度,哈市不少樓盤房屋舉架高度都紛紛『長個兒』,一般高度在3.2米,一些錯層樓房舉架甚至達到了3.5米。
哈市盟科視界趙先生家舉架高達5.2米,他在交熱費時,明明是33平方米,卻交了56平方米的供暖費。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近幾年來,像趙先生這樣,為房屋舉架超高繳納高額供暖費的居民不在少數,爭議頗多。目前實施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中,關於居民用戶房屋『超高』的收費沒有明文規定。此次草案中對此有了規定,不過,一些市民仍覺得有待完善。
草案第四十四條:用戶按照房屋使用面積收費的,應當以建築層高3.2米為基數計收。層高超過3.2米的,每超過0.1米,加收基本熱價的3%。
哈市市民趙加濱認為,房屋舉架逐年『長個兒』,已成為趨勢,更是人們生活質量提高的表現。政府相關部門在制定條例時,應考慮到這部分人的實際利益。他建議,將建築層高3.2米的超高費收取基數提高到3.4米—3.6米,這樣更附合大多數人的實際情況。
現今供熱設施完全可使室溫達21℃
『現在執行的省供熱條例規定早6點晚9點室溫18℃,其餘時間室溫不低於16℃,這不適應人們對舒適溫度的需求……』哈市市民王冠偉說,看到征集意見的草案,大家感到了溫暖。
在采訪中,很多居民對於草案中提到的『溫度全天不低於18℃』表示歡迎,還提出了更高的期望。香坊區民香小區居民石川戈來信中提到,『18℃比起16℃是個進步,但不算舒適溫度,要是再高點就好了,況且現在的供熱設施條件也完全可以達到。』一些居民提出,到了早上起床時,18℃會冷得鼻尖發涼,從半夜到早上這個時段,大家希望有更高更舒適的溫度。
草案第三十四條:在供熱期限內,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臥室、起居室(廳)溫度全天不低於18℃,其他部位應當符合設計規范標准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高於18℃的溫度標准。
哈市市民代表劉茂東對於草案中提到的『制定高於18℃的溫度標准』連連稱贊。按照國家頒布的《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87規定,居室的舒適溫度為18—22℃。『18℃是規定的最低溫度,是底線。』劉茂東建議,將18℃的底線提高至21℃,這是人民生活提高的指標,更是向適宜人居的高質量生活過渡的一個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