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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半數商家自設停車場 公共車位被佔致路段擁堵
2010-12-01 10:29:3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楊曉寧 李木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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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1日訊 2月1日起,哈爾濱市開始實施《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結束了我市多年來停車場管理無法可依的困局。同時,全市招標拍賣停車泊位、引進靜態交通管理智能系統和啟用全國泊車標志標線新規等一系列措施相繼施行。記者從我市交管部門了解到,今年我市新增泊車位2.2萬個,成為近年來增量最多的一年。然而,在政府部門『雙管齊下』破解停車難題的同時,一些商家依舊違法搶佔本已緊張的公共停車資源。

  連日來,記者先後走訪我市道裡、道外和南崗等區的30餘處商家自設停車場看到,部分商家或在門前佔道圈地自設停車場,或『盤踞』有關部門已劃定的公共停車場為己用。這些違法行為使市民無處停車,造成部分路段交通混亂,擁堵現象時有發生。

  公共收費停車場有位不讓停

  昨天9時50分,記者在道裡區西七道街收費停車場發現,許多已劃出的空車位都被沿街商家擺上擋車椎桶或『禁止泊車』的牌子。記者問此處的收費員『這裡是公共收費停車場,為何這些車位不讓停』,收費員表示『他們管不了』。記者看到,這條街上被商家佔據的停車位達20多個,由於找不到停車位,許多車輛將車停在車位前面,佔據了行車道,使原本寬敞的通道變得十分擁堵。

  隨後,記者駕車來到道裡區西十道街准備停車時,收費員表示已經沒有停車位了,如果停車時間不長可以堵著附近一個小區的大門停。記者指著歐羅巴西餐廳門前近10個『禁止泊車』牌攔出的空停車位要求停進去,收費員表示『那裡管不了』。

  記者准備將車停進歐羅巴西餐廳門前的一個空車位時,一名餐廳保安立即上前要求記者離開,並表示『門前的車位都是給訂餐的顧客預留的,外人不能停車』。記者詢問該餐廳是否有停車場審批手續,對方不予理會。

  二百米街路被眾商家『瓜分』

  在道裡區尚志大街與西二道街交口處的天福茗茶門前,立著『天福茗茶自用』的『P』字停車牌,人行道上劃出的10餘個停車位被放置了8個『禁止泊車』的牌子。在西二道街自西向東方向的街路上,不少商家都在門前的街路上設置擋車椎桶或『禁止泊車』的牌子。據記者粗略統計,200米長的道路上分別被6個商家安放了30餘個禁停牌。

  在南崗區大成街上的東方浴館,門前和側面都劃出了車位,並立著『P』字牌。門口的一名保安稱,這是酒店自用的停車位,不到店消費不能停車。隨後,記者先後走訪南崗區一曼街老朴朝鮮飯店、建設街炭香火鍋、先鋒路品味名廚堂酒店和道裡區花圃街清香閣酒店等看到,均存在自設停車場、不入店消費不允許停車的情況。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由於商家自設停車場佔用了不少停車資源,許多難覓車位的車主選擇將車停在路邊。私家車主孫軍說,路邊停車將造成交通擁堵,同時還可能被貼罰單,於情於法都說不過去,但是實在找不到地方停車。

  遇違規私設停車場可舉報

  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處停車場管理科科長夏強介紹,商家未經審批自設停車場是一種違法行為。目前,我市商家門前標有『P』字停車牌的停車場中超過一半沒有獲得審批,還有許多沒有設立『P』字牌且沒有任何手續的自設停車場。這種行為佔用了相當多的社會停車資源,已成為部分路段路況混亂的一大誘因。

  據介紹,由交警部門設立的合法停車場標志為藍底白字的『P』字標示牌,牌上標明停車場歸屬單位和該單位自用停車場編號。市民如發現違法設置的停車場,可向各級交管、執法部門舉報。

  據我市交警部門介紹,《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臨街單位在不影響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利用道路設置臨時自用停車場的,須經公安交管、城管部門的踏查、審核,最後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機動車停車場許可證》。如未按規定辦理許可,將被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據南崗區城管行政執法局介紹,我市部分私設停車場擅自在門前安置『P』字標示牌和擋車樁、鎖車器等設施,有的還將人行道步道板『下臥』,妨礙行人通行、容易造成人身傷害,並將步道板和公共設施損壞。按照相關法規,這種行為屬未經批准佔用城市道路設置停車場,應當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