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中規定,對棚戶區改造項目,要建立綠色審批通道,相關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限。而拜泉縣建設局實施棚改過程中,卻將應該走的辦事程序『簡化』為棚改項目拆遷前沒有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實行所謂的『先上車後買票』。正是這樣的錯誤行為,導致這個縣兩個地段的棚改項目擱淺。其直接後果是動遷戶和開發商利益均受到侵害。近日,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今年4月29日,拜泉縣建設局及相關單位在縣原大修廠和物資局地段,組織被動遷居民召開拆遷大會。隨後開始實質性拆遷工作。居民王某說,要搬家了,將來回遷時一些不能上樓的東西該賣的都賣了。誰知居民們的東西處理的差不多了,卻接到通知說,這裡不拆遷了。原因是該地段規劃部門沒有拆遷規劃。張某在該地段有三套門市,因為要動遷,門市房一直沒有人租用,為此他損失了近10萬元的租金。他氣憤地說:『這不坑人嗎,沒規劃好你動什麼遷啊?』
正是受動遷預期影響,許多原大修廠地段居民都『折騰』了起來,可到頭來卻是鏡花水月。氣憤的原大修廠地段13戶動遷戶找到開發商,而此時的開發商也是一肚子委屈和怨氣。
該地段開發項目的負責人趙玉華告訴記者,他們先與建設局簽訂了開發協議書,拆遷期間多次找規劃局辦理規劃許可證,始終未果。5月下旬,再找規劃局辦理規劃許可證時,規劃局卻說他開發的地塊不在縣政府規劃之內,氣象局500米內不允許建兩層以上樓房,影響氣象觀測。遭遇『規劃難題』,樓蓋不上了,前期投入的30多萬元也打了水漂,開發商准備取消這個項目。可當他們找到拜泉縣建設局想要回繳納的300萬元拆遷補償款時,建設局只退還210萬元。直到今日剩餘90萬元仍未退還。
趙玉華認為,他們開發不成的責任方是建設局,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因建設需要動遷,必須向所在地動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建設計劃、投資指標、建設規劃和用地審批文件、安置用房的平面圖和動遷方案,經審查批准,取得動遷許可證後方可動遷。也就是說,拜泉縣建設局在沒有取得規劃許可證的前提下,就與他們簽訂開發協議並組織動遷的行為是嚴重違法的。
拜泉縣建設局宋副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拜泉,棚改項目可以『先上車後買票』,有文件規定。當記者讓他出示文件時,他說那是齊齊哈爾市政府開會時說的。
記者在一份《2010年黑龍江省非煤礦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計劃》中看到,拜泉縣有17個開發項目在列。其中原大修廠和物資局地段與實際出入很大,比如大修廠地段實際是動遷13戶,而棚改項目計劃中為36戶,兩個地段開發總面積為3.5萬平方米,而項目中卻是5.3萬平方米。
有知情人士對記者說,拜泉縣建設局虛報棚改項目數據,其真實目的是套取國家棚改項目優惠政策的資金。對於此種說法是否成立,本報將繼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