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6日訊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可住在哈市松北區松浦鎮附近的一對鄰居因口角大打出手,傷人者被帶到派出所後不但不配合民警工作,還打傷3警察。近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獲悉,玲玲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玲玲和小華是鄰居,她們住在哈市松北區松浦鎮,兩家平時關系相處的不錯。今年7月20日,二人因一些瑣事而發生口角,一股濃濃的『火藥味』迅速蔓延開來,玲玲手持拖把砸向小華,小華報了警,警察來到現場,玲玲堅決不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還毆打、謾罵民警,致民警於某、李某、湯某不同程度受傷。案發後,玲玲家屬分別賠償被打民警於某醫藥費1000元、李某醫藥費1000元、湯某醫藥費300元。玲玲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拘役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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