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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駕車人的道路安全法教育是經交警處罰纔獲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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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畔路上禁停的牌子赫然在立,仍有車輛違章停放,還逆向停車。
東北網12月6日訊 駕駛員小青多希望時間能倒回到12月3日15時30分之前。那他開車去南崗行至霽虹橋橋面時就絕不會因為一時圖快突然變道。就在那一瞬間,因撞上了一輛寶馬車,他一個半月的工資沒了。
小青只顧著心疼他的錢,還沒來得及多想,他這一變道的背後,可能給自己及其他人帶來生命危險。肯定有的,是他造成了路面堵車,耽誤了身後數十輛車上人們的時間。再引申說,他在不經意的行為發生時自己都沒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是他個人法律意識淡薄的表現,同時,他也書寫著這個城市的形象。只是,是反面的。
時間成本——三成堵車,違章制造
『習慣性交通違法』最直觀的危害就是造成路面擁堵。一批路橋工程竣工後對道路暢通的作用不明顯,『陋習』是重要因素。專家稱,僅隨意變道一項陋習,如佔到10%,就會造成交通秩序混亂。
下道:一個路口一天100多例
『什麼叫交通陋習?』王海峰問記者,『市民投票選出的交通陋習中很大一部分是交通違法,是一種習慣性違章。』作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裡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每天在路面上執勤,王海峰對這種『習慣性違章』的普遍性不但有感觀認識,更有數字佐證。
王海峰提供了一個最小范圍的、也最直觀的數字:僅以友誼路與上海路交口一個路口為例,僅下道這一項違法,在這次集中整治交通陋習的初期,一天就查處100多例。
像開車壓實線、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違反交通標志標線這類明顯的違法行為,僅三中隊一天也能查處一二百臺車。
我市集中整治交通陋習從11月8日開始,至年底結束。要整治的『陋習』一共有30項,全部為市民投票選出,即為市民最深惡痛絕的不良交通習慣。
為什麼一些違法行為也被列入『交通陋習』?王海峰說,他2000年參加工作,當交警起一直到現在,隨意變換車道、右轉彎時佔用非機動車道下道行駛、開車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就很普遍,至現在也沒有根本的改觀,變成了一種違法陋習。
『陋習』即意味著很普遍。王海峰說,開車不系安全帶的佔95%以上,變道不打轉向燈的『十有八九』。
理直氣壯地下道:『我著急去吃飯。』
王海峰被一違法車主逗樂了。上月一天的晚交通高峰,一車佔用對向車道下道行駛。他上前執法時,車主理直氣壯地說:『我著急去吃飯,趕時間,朋友等我呢,我得早去早開席。』
現在王海峰對這些理由早習慣了。80%—90%的違法者都理直氣壯地說明違法理由,認為自己違法有理,或是情非得已,不該處罰。基本全是因為『著急』:著急上班、著急接孩子、著急開會、著急吃飯等等。尤其是一些女駕駛員,常常認為著急接孩子是正當理由,不該被處罰。
就是因為『想快』,反而造成了『快不了』。交通違法、交通飽和、交通事故、道路施工堪稱道路擁堵的四大原因,而居首的就是交通違法。我市1/3的交通擁堵,都是因為交通違法行為造成。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處違章科科長馬亮舉了幾個例子。在文昌高架橋文治二道街段,三股車流匯集,機動車只要按照交通標線指示通行就能保證順暢,但時常因變道車輛違規越軋導流區域引發擁堵;在松浦大橋江北一下橋口,經常有車輛逆行上橋,引發車行混亂;市區部分無警路段,也常因機動車違反交通標志、標線行駛引發交通擁堵。遇到擁堵時,部分駕駛人為圖自己方便隨意穿插、逆行,加劇了擁堵。違法圖快引發擁堵,遇堵更想違法圖快,造成惡性循環。
『陋習』造成交通擁堵,專家對此也有研究。以隨意變道為例,哈爾濱工業大學交通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黑龍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暢通工程專家組組長裴玉龍說,一般來說,機動車正常行駛過程中,只有需要轉彎時纔需要變換車道。需要左轉時向左變換,需要右轉時向右變換。如果頻繁變道者佔到了10%以上,就會讓交通秩序出現混亂。因為一輛車變道會導致後面的車剎車或減速,影響正常通行。
生命財產成本——120多萬例和385人
多數時候的人車安全,鼓勵了習慣性違法行為的肆虐。但120萬件被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793起因陋習而起的交通事故背後,都是『陋習』造成的活生生的最讓人痛心的危害。
違章變一下道,3000元錢沒了
12月3日15時30分左右,霽虹橋道裡區往南崗區方向的橋面上,小青開著一輛大客車與一輛寶馬牌轎車並行,小青圖快突然變道,沒打轉向燈,結果大客車刮蹭到寶馬車的左前角。南崗大隊執勤交警現場估算,事故損失在3000元以上。大客車駕駛員小青很後悔,一時習慣性地圖快變道,3000元錢就『變』沒了。
12月3日下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處機動車違章處罰大廳裡排隊的人排到了門口。一位駕駛員剛剛在電子顯示屏上看到了電子交警抓拍的違法現場照片,一個是佔用非機動車道下道行駛,另一個是隨意掉頭。記者聽到駕駛員們議論紛紛:這次交通陋習整治抓得太狠了,罰得太狠了,有的人一個月就被罰了數百元。
以前,對於像違法變道這類交通違法行為,我市處罰得較少,這次集中整治,並沒有『上限處罰』一類的加大處罰力度,只是嚴格按交通法規進行處罰。整治之前,交警部門也公布了實行的『十項鐵規』:如對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一律予以記3分、罰款200元處理;對違反標線隨意變更車道、爭道搶行的一律按規定記3分、罰款100元處理;對遇車輛擁堵從前方車輛兩側超越行駛的,一律予以處罰200元;對隨意掉頭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一律予以罰款200元等。
截至11月底止,我市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20多萬件,比去年全年的數量增加了20%。明年,在這個基礎上還要增加。
致命:793起事故因『陋習』而起
這次被列入整治范圍的30種陋習,危害並不僅僅是造成道路擁堵或是影響城市形象,更嚴重的是威脅到了人的生命安全。在交通陋習集中整治的第一階段整治內容包括爭道搶行,第二階段包括出租車隨意停車上下客。這些『陋習』的背後,都有生命的代價:4月23日12時許,在西大直街與海城街交口處,一臺行駛中的出租車突然剎車,緊隨其後的公交車躲閃不及,一下將出租車撞飛,出租車飛出後又撞上右側行駛的另一輛公交車。車內乘客死亡。4月24日20時20分左右,香坊區民生路與香濱路交口附近一輛華泰聖達菲吉普車爭道搶行,撞飛一輛摩托車後又接連撞倒幾名行人,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後都存在一種以上的交通違法行為:今年1至11月份,我市共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56起,造成385人死亡,934人受傷,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上昇69.17%;死亡人數上昇33.22%;受傷人數上昇75.23%。大多數機動車駕駛員對違反交通標志、違反交通標線指示這類『陋習』不屑一顧,正是這些看似小問題的違法行為導致了大事故的發生。據統計:今年以來,機動車違反交通標志、違反讓行規定、逆行、違法佔道行駛、違法變更車道等行為共造成交通事故793起、佔事故總數的92.64%。由此可見,這些『交通陋習』就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法律成本——心裡有個『安全違法時段』
『鐵規』治『陋習』,10天就讓一個路口的違章下道者減少80%。 『尊警不遵章』、『安全違法時段』、『安全違法路段』無視的是法律的尊嚴和公平。只能通過處罰來普法嗎?
電子交警處罰出租車只佔4.8%
今年,電子交警的非現場處罰中出租車的佔比不多。馬亮告訴記者,只佔4.8%。這和路面上市民看到的情況並不相符。
『好多駕車人心裡有安全違法時段。』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處副處長賀繼偉說,現在有『尊警不遵章』的現象,駕車人,尤其是每天在路面上行駛的營運車輛的駕駛者對哈爾濱的路況及管理措施非常熟悉,哪個路口哪個時段有交警、哪個路口有電子交警都了如指掌。我們設電子交警並不是為了處罰違章,而是預防違章,因而對電子交警的具體設備地點,都公布於眾。這也導致一些駕駛人在行駛至無交警及電子交警路段時就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其心裡有了安全違法時段、安全違法路段。
王海峰說:『別看在執勤路口抓到的違反標志標線、下道等違法行為特別多,好多駕駛人都以「我不知道」、「我沒看到」為理由,但在有電子交警的路段卻非常少,比如友誼路友誼宮門前的路口,因有電子交警,違反標線等違法行為基本沒有。』
法律意識在一些駕車人心中特別淡薄。只有有人看著、有被處罰的風險時,駕駛人纔知道應該守法,否則法律法規對於他們都形同虛設。
賀繼偉分析一些駕駛人的違法心理時說,一些市民覺得輕微違法不算違法,沒造成交通事故也都不算違法,其實遵守法律應該是市民行為的准繩,毋以惡小而為之。
『鐵規『效果:從100例降至20例
友誼路與上海路交口,就在近一個月前,我市集中整治交通陋習的最初幾天,交警每天查處的違章下道車輛是100多例。僅僅過了10天,這個路口查處的違章下道已降至約每天20例。
這種比較好認定的『陋習』通過集中整治效果非常明顯。王海峰說,但如變道不打轉向燈這類『陋習』就比較難認定,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變更車道不得影響其他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變換車道應當提前50米開啟轉向燈,不得一次連續變更兩條以上的機動車道。但是現實中這種違法行為都是發生在瞬間,車一拐彎轉向燈就關。交警執勤時,一些駕駛人就以打了轉向燈交警沒看見為由狡辯。另外,還有機動車不避讓行人這類的,因執法手段有限,更難治理。
對於整治習慣性的交通違法,我市現在通過嚴格執法的手段,同時也通過科技的力量進行。但目前我市僅有固定電子交警550餘處,覆蓋率不足10%,雖然今年以來流動電子交警大幅增加,電子交警覆蓋率提昇到30%,但仍有很大缺口,非現場處罰率仍處於較低水平。
社會成本——『蛇形車隊』拿不出手
路面上七扭八歪的車輛『隊形』反映駕駛人的整體素質,影響著城市形象,也是社會不和諧音符。理直氣壯地違法和嚴格守規地執法,造成雙方心理認知的衝突。
七扭八歪的行車畫面不忍目睹
東方衛視等幾個城市的電視臺都有早高峰時路面情況的直播。一位電視臺新聞類節目的制片人問記者,你有沒有注意到,像北京、上海及國際上一些大城市也常常堵車,直播中常有堵車畫面,但從空中俯看的道路上正在擁堵或行駛緩慢的車輛,都是一列列整整齊齊的,而哈爾濱的車輛是不成列的,七扭八歪地在路面上『畫蛇』。雖然很多市民都對這種畫面的形成有『貢獻』,但放到電視上,他們自己都不忍目睹。
歷年冰雪節、哈洽會等重要節日展會,中外來賓聚焦哈爾濱的時候,本報記者都會請一些游客對哈爾濱提出意見,好多游客對哈爾濱人開車隨意變道、下道這些習慣十分費解,也非常不習慣。哈爾濱工業大學交通研究所曾對全國20個大城市交通狀況進行調查,調查中發現,在駕駛過程中,哈爾濱司機隨意變換車道的頻率最高,居全國之首。
賀繼偉說,哈爾濱人怎樣體現自己熱愛哈爾濱?是要從遵章守法做起的。
『讓交警罰了,心裡有氣』
90%的交通違法者被交警攔截時,都會先說自己的理由。王海峰說,這些人都認為自己違法有理,如果交警不理解不通融,就是不通人情。近日,我市一部分駕駛員,尤其是部分出租車駕駛員也對交警非常不滿。他們認為,像一些變道不打轉向燈、右轉彎時下道、開車吸煙、逆向停車這類的『小事』交警就不應該管,管了就是故意找茬,就是想罰款。一些駕駛員甚至產生與交警的對立心裡,認為交警是成心和自己作對。
『你不應該罰我款,我是第一次。』賀繼偉說,好多駕駛員都認為第一次違法就不該罰,因為不知者不怪。可300多種交通違法行為,如果只通過交警來每個人每種行為處罰一次,那得付出多大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纔能讓大家都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
賀繼偉說,各個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缺失,導致這些交通違法行為養成『陋習』。目前,道路安全法教育由交警來承擔,交警過多地承擔了社會責任。交警只有通過處罰一起違法行為,來教育當事者及其身邊的人。實際上,教育手段纔是根本的解決之道,但現在教育手段缺失,處罰手段被當成了杜絕交通肇事的第一道防線。如果各道防線都切實發揮作用,人人能自律,既能避免個人為違法行為付出代價,也能減少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