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6日訊 5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截至明年1月末,哈爾濱市個體長途客運掛靠車輛將退出歷史舞臺。有關部門將通過股份制經營、掛靠企業收購和合作經營等五種方式,對全市長途客運掛靠車輛展開清理整頓,今後我市長途客運市場將進一步規范。
據了解,在目前的道路客運掛靠經營中,企業責任得不到落實、交通事故頻發、違規現象頻繁、經營和服務糾紛不斷、群眾和社會反響強烈等問題日益突出。在國家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和客運站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禁止掛靠經營,我市有關部門將利用春運前這段時間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據介紹,按照要求,由經營者全額出資購車、企業不具備真實產權的掛靠車輛均為此次清理的對象,清理時間為今年11月15日至2011年1月31日,由掛靠經營的企業實施。客運企業未按要求申報掛靠車輛和清理掛靠工作方案、未按時完成清理掛靠工作或經檢查驗收未達到清理標准的,將依法予以停業整頓。客運企業在清理掛靠經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采取變相掛靠形式蒙混過關的,一經發現將依法予以停業整頓,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相關管理部門在清理掛靠經營工作中玩忽職守、推諉扯皮,影響工作進程或未能按期完成,將給予通報批評,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下月31日前,未達到清理要求的客運車輛必須與企業脫鉤,逾期未脫鉤的由公安交管部門和運輸管理部門強制收回有關證件,停止車輛營運。
據介紹,我市現有掛靠經營客運車輛近千臺,其中市區494臺,近期將出臺《哈爾濱市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和《哈爾濱市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規定》。
一是鼓勵企業采取與經營者協商一致,由企業對所屬掛靠車輛進行全額收購,原經營者退出經營,企業公車公營,實行統一經營、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統一結算和統一分配。
二是鼓勵企業采取與經營者協商一致,將掛靠車輛以入股形式進入企業,原經營者退出經營,企業公車公營,實行五統一的管理。
三是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對掛靠經營企業和車輛整體進行收購、兼並或重組,企業公車公營,實行五統一的管理。
四是鼓勵企業間以資產為紐帶,通過線路資源置換或股份合作等方式組建線路公司,在線路公司公車公營,線路公司內實行五統一的管理。
五是暫不具備采取上述方式條件的企業,由企業對掛靠車輛分期收購,企業與經營者間實行股份經營,企業現期收購比例不低於車價5%,經營期滿後繼續經營的,企業每年增加股份不低於5%,直至企業股份超過50%。過渡期間企業與經營者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實行合作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結算、按股份分配。
道路客運掛靠經營
上世紀末道路客運市場放開後,包括個體經營者在內的多種經濟成分經營者大量湧入市場。進入本世紀後,國家對道路客運經營開始實行資質管理,大部分個體經營者采取加入或聯合的方式進入運輸企業,企業規模迅速擴大,掛靠經營隨之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