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12月15日訊 『開車1年多了,能夠合法駕車一直是我盼望的事情,希望能盡快考取駕照。』近日,家住龍江縣的個體經營者王立軍對記者說。王立軍是雙下肢三級殘疾,他了解到公安部於2009年12月發布了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11號),允許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喪失勞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殘疾人駕駛專用小型自動檔載客車。為此,他購買了一輛自動檔小型客車,為自己的小賣店進貨。王立軍說:『沒有車的時候,進貨沒少遭罪,冬天騎著港田三輪凍得渾身發抖。自從去年買了轎車以後,上貨也不挨凍了,以前經常拜托親戚朋友幫忙辦理的事,現在自己也能出去辦了,方便了許多。』他請記者幫他諮詢我市殘疾人何時能考取駕照。
針對王立軍諮詢的問題,記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證照科了解到,目前,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已正式實施,首次允許右下肢和雙下肢殘疾人員申領駕駛證,並為此增加了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准駕車型C5。
規定雖已實施,但殘疾人辦駕照還需要時日。據了解,新規實施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證照科和駕駛員考試中心也接到部分殘疾人的諮詢,但殘疾人申領駕照是系統工程,關系醫療、駕培、公安、物價等多個部門,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駛員考試中心無障礙輔助設施、科目專用考場等已經准備完畢,C5駕照考試用車也到位,只等省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准及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細則。
據介紹,殘疾人學車與正常人無異,考試內容基本一致,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申領駕照也得『過三道關』,分別是:體檢、筆試和上車考試。體檢必須去指定醫院進行專項體檢。體檢過關後,就與正常人一樣參加培訓、筆試、上車訓練,最後取得駕照,唯一區別就在於培訓和考試車必須使用經國家認證合格、加裝輔助設備的自動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