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7日訊 ( 衣曉峰 董宇翔 記者杜筱 ) 為確保基本藥物制度順利實施,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衛生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面調查我省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和有關藥品經銷企業的基本藥物購銷價格情況,建立我省基本藥物采購信息公開制度和指導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拒不配合的單位和企業,要給予嚴肅處理。
省衛生廳要求,各地要對基本藥物近三年市場實際購銷價格進行全面調查,包括社會零售藥店零售價格以及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實際進貨價格。市場實際購銷價格應作為基本藥物采購的重要依據,原則上集中采購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實際購銷價格。采購機構通過集中采購確定的采購價格(包括配送費用)即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銷售價格。
省衛生廳強調,各地要建立起基本藥物采購信息公開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在采購結束3日內主動向社會公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價格、采購數量和中標企業,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報衛生部備案並抄國務院醫改辦公室。鼓勵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監督基本藥物采購過程,建立有獎舉報制度,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環境。
省衛生廳明確,各地要配合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基本藥物成本調查和市場購銷價格監測,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定價方式,動態調整基本藥物指導價格水平,指導各地合理確定集中采購價格。對獨家品種以及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已基本穩定且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要探索實行國家統一定價。加強對基本藥物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據悉,本次調查將由黑龍江省物價局負責有關藥品經銷企業基本藥物購銷價格的調查,黑龍江省衛生廳負責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購銷價格的調查。調查內容為近三年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所有列入基本藥物目錄藥品的采購價格和銷售價格及有關藥品經銷企業近三年的基本藥物購銷價格。要求被調查單位要真實、准確地填報《基本藥物價格調查表》,並上報所在地物價、衛生部門,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拒不配合的單位和企業,要給予嚴肅處理,省物價局、省衛生廳將組成明察暗訪組,進行巡查和抽查。
新聞鏈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創新,是近期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該項制度啟動實施以來,取得了明顯進展和初步效果,但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突出表現在基本藥物招標采購不夠規范,采購價格沒有有效合理降低,一些地區部分藥品供應配送不及時,影響了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效果和群眾受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