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  司法之窗
搜 索
拿情人錢還情人債 婚外情令她背負盜竊罪名失去美滿家庭
2010-12-17 10:00:5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林曉蕾 張冰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2月17日訊 題:拿情人錢還情人債卻成小偷

  哈爾濱45歲的王秀娟有著一份穩定的工作,一個完整的家庭,如果不是劉玉江的出現,王秀娟現在可能還繼續過著平靜如水的生活。但是,這個男人的出現,打破了一切的平靜。劉玉江不僅讓王秀娟品嘗到了婚外情的刺激,也體味到了當『小偷』的滋味。

  同學聚會引發婚外情

  幾年前,在一次小學同學聚會上,王秀娟見到了劉玉江。兩人雖然不是同屆同學,但是同一學校,而且年齡相仿。酒桌上,昔日的同窗把酒話舊,越聊越投機,王秀娟和劉玉江也被這種懷舊的情愫感染著。

  在某政府機關工作的劉玉江被同學們圍坐在中間,頗具成功人士的風范。王秀娟默默坐在一邊,用欣賞的目光看著劉玉江。而王秀娟也吸引了劉玉江的注意。在這次同學聚會後,劉玉江開始頻頻給王秀娟打電話,相約一起吃飯、唱歌、打牌……王秀娟開始覺得平淡的生活有了色彩。沒過多久,已婚的王秀娟成了劉玉江的情人。

  據王秀娟說,兩個人在一起的日子裡,由於劉玉江平時愛賭博,花銷很大,王秀娟經常拿出自己的私房錢貼補劉玉江。但只要劉玉江手頭寬綽了,他也會毫不吝嗇地給王秀娟花。兩人花錢已經不分你我。但是,就是這樣一筆糊涂賬為王秀娟日後遭遇的災難埋下了伏筆。

  情人離世天降橫禍

  由於劉玉江有心髒病,2009年1月到7月,半年的時間裡先後9次住院治療,而大多數時候都是王秀娟在他病床前忙前忙後。為了交住院費,劉玉江把自己的銀行卡密碼告訴了王秀娟。

  2009年8月2日,劉玉江給了王秀娟一張交通銀行卡,讓王秀娟從中取出5000元交住院費,剩下的不到5萬元錢就當是還之前欠王秀娟的錢。劉玉江說,兩人在一起的日子。王秀娟為自己花了不少錢,但由於身體拖累,他已經沒有能力償付給王秀娟更多的錢了。

  2009年8月6日,劉玉江在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當王秀娟趕到醫院時,劉玉江的雙眼已經永遠地閉上了,連只言片語都沒有給王秀娟留下。由於之前通過王秀娟介紹,劉玉江從王秀娟女朋友那裡借走了2000元錢,他再三叮囑王秀娟去還錢。

  王秀娟想和劉玉江的家人說這件事,但又覺得以自己的身份根本無法說清楚。於是,她決定先斬後奏。在醫院處理後事時,劉玉江的女兒把父親的背包交給王秀娟看管,王秀娟從劉玉江的錢包裡拿出了一張工行卡。隨後,王秀娟在醫院的提款機內分幾次提取了18800元人民幣。王秀娟把錢還給了女朋友。了卻了心事。此時,她身上還有4.6萬餘元人民幣,這是從劉玉江給自己的交行卡裡取出的錢。讓王秀娟沒想到的是,不久後,劉玉江的家人以盜竊罪將王秀娟告上了法庭。

  偷還是拿?『情人』的尷尬

  劉玉江的前妻和女兒認為,王秀娟趁著替劉玉江看管背包之際偷走了工商銀行卡和交通銀行卡,一共取走了6萬多元錢,已經構成盜竊。而王秀娟則辯稱,交行卡是劉玉江去世前給自己的,而且這張卡兩人過去也共同使用過。至於拿走工行卡,是為了取錢替劉玉江還債。王秀娟還堅稱,自己和劉玉江是情人關系,拿錢不能算偷,更何況是為死者還債!

  事情發展到這裡,王秀娟與劉玉江的關系成了關鍵。王秀娟的辯護律師、黑龍江銀龍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宏舜告訴記者,如果法院認定劉玉江和王秀娟是情人關系,可能就無法構成盜竊,但如果不是情人關系,王秀娟被認定為盜竊的可能性就很大。

  頗具戲劇性的是,無論是劉玉江的母親還是劉玉江的女兒,都沒有承認王秀娟與劉玉江是情人關系這一事實。劉玉江的前妻此時也站出來說話:『我與劉玉江2002年離婚,2004年又開始在一起生活,但沒有辦理復婚手續,直到2009年3月份,劉玉江要賣掉房子,我纔和女兒搬回娘家住。』也就是說,劉玉江在與王秀娟交往期間,還與前妻共同生活。

  在法庭上,劉玉江的前妻還說,她只知道王秀娟與自己的前夫是同學關系,沒聽說前夫欠王秀娟以及王秀娟女朋友錢的事情。

  而另一方面,王秀娟和劉玉江的同學、朋友都紛紛證實王秀娟與劉玉江就是情人關系,劉玉江也確實向王秀娟的女友借過20000元錢。劉玉江的主治醫師也出庭作證,證明在劉玉江住院期間,王秀娟忙前忙後,交住院費,護理劉玉江,倆人的關系很親密。

  韓宏舜說,當時庭審時,雙方情緒都很激動,各執一詞。『其實,王秀娟與劉玉江到底是什麼關系每個人都是心知肚明的,包括法官,但這種關系用什麼來證明?』在王秀娟看來,此時此刻,除了劉玉江,沒有人能證明自己所說的一切是真實的。

  『判三緩五』的法理

  2010年5月21日,在網友們戲稱是『521,我愛你』的日子裡,王秀娟接到了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的判決:被告人王秀娟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376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秀娟在被害人死後,采用非法手段,秘密竊取被害人劉玉江工商銀行卡。在自動取款機取款人民幣18800元,屬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處罰。對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秀娟竊取被害人交通銀行卡取款人民幣46400元,因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鑒於被告人系初次犯罪,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對所取被害人名下錢款能全部返還,並能積極繳納罰金,考慮被告人與被害人的關系,法院予以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韓宏舜律師表示,法院的判決其實體現了一種平衡,既考慮到原告的感受,也考慮到被告的感受。如果判決王秀娟盜竊罪名不成立,劉玉江的家人於情於理無法接受,在他們眼中,王秀娟就是一個外人,而並非是劉玉江的情人,外人拿錢就是偷;判決盜竊罪名成立,對王秀娟來說打擊也很大,因為她和劉玉江的關系特殊,雖然法院在判決中沒有認定兩人的情人關系,但這事也是無法回避的。因此法院判三緩五,並處罰金,也算是考慮到王秀娟的感受了。

  據哈市某法院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訴記者,該案的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應該是考慮到王秀娟與劉玉江之間的特殊關系,而王秀娟的盜竊行為又與社會上的盜竊行為不完全一樣,即使是情人關系,但是王秀娟是在看管劉玉江包的時候,把銀行卡從包裡拿走,其行為已是竊取,所以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還是會傾向於盜竊罪。至於交通銀行卡沒有被認定,也許是考慮到,死者劉玉江生前曾一直使用這張卡,沒有證據證明交行卡是王秀娟當天從包中拿出的。

  根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項規定,『偷拿自已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即使認定是情人關系,劉玉江在住院期間,一直都是王秀娟跑前跑後的照顧他,甚至幫他找醫生、交藥費,但是雙方的財產也是獨立的,即使關系再密切,社會上也不承認是親屬或者近親屬,但法院還是考慮到倆人的特殊關系,所以在量刑上會有一定的影響。

  結束語

  判決下來後,王秀娟很快便繳納了罰金,也沒有提起上訴。韓宏舜律師告訴記者,王秀娟對判罰表示接受,再上訴也沒有什麼意義了,倆人的情人關系不被認定,再多做什麼都是徒勞。

  記者希望韓宏舜律師能夠幫忙聯系王秀娟接受采訪,但被婉拒了。韓宏舜說,這場官司給王秀娟帶來的傷害很大,經過這場風波,王秀娟的丈夫纔知道妻子在外面做出了這樣的事情,很快便和她離婚了。

  無法了解經歷這樣一場風波後王秀娟內心的想法。但是,一場婚外情令她背負盜竊的罪名、令她失去原本美滿的家庭,已成了不爭的事實。

  (除律師外,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岳同明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