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主或車輛管理人辦理電子交警處理業務,可以只交罰款,駕照不予扣分』對於這一規定,很多車主或車輛管理人並不知情,甚至還有很多車主托人找中介,就是為了交上罰款後,保住自己駕照內的分數。
12月16日,記者來到哈市南崗區交通警察支隊南崗大隊處罰點,在大廳的門玻璃上記者看到了交警部門的一則有關電子眼處罰不扣分的『溫馨提示』,在現場,很多來接受處罰的司機對只罰款不扣分的處罰感到驚喜,李先生告訴記者,原本還很擔心自己駕照的分數被扣光,並在網上找了兩家中介,准備花點錢讓中介幫忙『銷分』呢,沒想到接受完處罰後發現現在根本就不扣分了。李先生慶幸地說:『因為和中介價格沒談攏纔沒達成協議,差點沒上中介的當。』
據記者了解,和李先生存在一樣心理的車主還有很多。在處罰大廳,車主陳先生不好意思地對記者說,他還從朋友那裡要了一個辦理『銷分』業務的中介的電話,存在了自己的手機裡,以備『不時只需』,真不知道現在規定有所變化。
隨後,記者采訪了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處相關負責人,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對到交警部門辦理車輛電子曝光處罰業務中,無法認定車輛違法時確切駕駛人的情況,交警部門只做罰款處罰,不做記分處罰。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這項規定初始目的就是為了打擊一些非法中介和個人從中牟利。因為,在處罰大廳門前經常有一些中介和個人招攬生意,如果有人來辦事,他們就上前搭訕辦理『銷分』業務,有些車主因違章多,或駕照已被扣了將近12分,就會找人『代辦』銷分。這些中介辦理銷分時,通常按照『銷1分,80到120元』的形式收費。他們接活後會用別人的駕駛證替車主『銷分』,所以一些非法中介其實就是沒本的買賣。『電子眼處罰不扣分』的規定調整後,交警部門在每個處罰大廳都貼出了『溫馨提示』,希望來接受處罰的車主能盡快了解到新的規定,以免再上非法中介的當。
交警部門還提醒廣大市民和駕駛員朋友,辦理車輛電子曝光業務時,應本人持相應證件到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處違法處罰大廳或者各轄區交警大隊違章科窗口辦理,不可輕信一些非法中介以及不法人員以『銷分』『代罰』等各種理由的有償代辦業務,謹防上當受騙。如果圖一時省事,將自己的駕照交給了一些不法人員代辦,自己駕照的12分很有可能被他們盜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