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27日發出緊急通知,在哈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繳費補差方式調整。
據悉,由於2009年全省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社平工資)在2010年8月纔公布,2010年1~7月需按新公布的社平工資補繳差額部分養老保險費。2011年1月1日起,繳費補差方式將調整:由原在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打印繳費單據,到哈爾濱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征收管理部門繳費,調整為繳費人直接在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結算存折內預先存入足額費用,由哈爾濱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征收管理部門在2011年1月初統一委托銀行劃扣征收。
據介紹,2010年1~7月繳費補差標准為:按社平工資60%繳費的人員一共需補差182.84元;按社平工資100%繳費的人員一共需補差304.71元。2011年繳費標准為:按照省人社廳確定的2011年養老保險年社會平均繳費工資27334元征收當年養老保險費。按社平工資60%繳費的人員需每月繳納273.34元;按社平工資100%繳費的人員需每月繳納455.57元。2011年1月10日前,按社平工資60%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將2010年1~7月繳費補差款182.84元和2011年1月份養老保險費273.34元合計456.18元足額存入個人繳費結算存折內;按社平工資100%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將2010年1~7月繳費補差款304.71元和2011年1月份養老保險費455.57元合計760.28元足額存入個人繳費結算存折內。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