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單位,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便於全市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值班值宿、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40號)精神,現將201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及放假期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2日(農歷除夕)至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按照節日和公休日調整要求,保證工作銜接有序,安排好節日休息和工作事項。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日期間應急值守工作,春節、國慶節要上報本單位值班值宿表到市政府總值班室,嚴格執行各項值班值宿工作制度,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要親自帶班,確保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切實履行好職責,堅決杜絕漏崗、脫崗,遇有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政府總值班室(電話:4609222、6373055),確保重要信息及時、准確上傳下達。市政府總值班室將對全市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對值守不利或信息傳送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安監、消防、公安等部門要在節假日期間,對公共聚集場所、娛樂場所、易發生安全隱患場所等重點部位進行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嚴防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確保節日期間全市社會穩定,讓廣大人民群眾度過安定、祥和的節日。
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