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6日訊 記者4日在佳木斯市地稅局所得稅管理科獲悉,佳木斯市2010年度年收入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工作已經啟動。外市縣及市區十個基層分局辦稅服務大廳開設個稅申報『專用窗口』,方便市民申報。市地稅部門提醒高收入者,虛假申報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
據佳木斯市地稅局所得稅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只要符合2010年度所得12萬元以上這條標准,都必須在1月1日———3月31日之前完成申報。根據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取得以下各項所得的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據了解,2009年度佳木斯市共有394名高收入者自行申報個稅,其中以國企、民企、外企高管、個體工商大戶、金融、保險從業者、律師等職業居多。
據介紹,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