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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城鄉規劃條例》面向社會征求群眾意見
2011-01-10 08:11:54 來源:東北網  作者:董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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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0日訊 9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哈爾濱市城鄉規劃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開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以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為目的,其內容涵蓋了城鄉規劃的制定與修改、實施、監督等方面。

  保名城增綠地控高度

  《征求意見稿》的基本原則規定,哈爾濱市城市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應當加強城市水網體系、歷史文化名城和傳統歷史風貌的保護,突出國際冰雪文化名城特色,增加公共綠地和公共空間,控制建築容量和高層建築。

  市、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重要區域的城市設計,如:城市重要廣場周邊、商業中心區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歷史文化保護街區;沿江、濱水地區等城市重要景觀地段等。

  中心城區增加公園廣場

  依據公共利益優先原則,該《征求意見稿》規定,在文物保護區、風景游覽區、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和教育、體育、衛生、文化、交通、園林綠化等用地范圍內,不得建設與用地功能無關的建設項目。

  中心城區建設,應當按照優化城市功能結構、增加公共綠地、廣場和停車場、改善人居環境、保護城市傳統風貌、提昇城市形象的要求進行統一規劃,不得安排零星插建項目。零星建設用地,應當用於建設城市公園、綠地、停車場、公益性服務設施或者其他公共活動開敞空間。

  建樓間距,須考慮日照標准

  《征求意見稿》規定,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之間,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與原有建築物之間的建築間距,應當符合消防、防空、衛生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准、技術規范。

  城市、鎮的規劃建設用地內需要考慮日照的建築間距,可以采取日照間距系數或者日照分析方法確定。具體規定,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新建建築與原有住宅間距大於等於新建建築檐高2.15倍的,可以不采取日照分析方法確定建築間距;小於2.15倍的,應當采取日照分析方法確定建築間距,並同時滿足相應的間距最低標准。

  1月18日前,各界人士可通過三種方式提出意見:登錄『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網』(//www.hrblaw.gov.cn/);郵寄信件至: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城建立法處(郵編150021);發送電子郵件至:hrb4920@163.com。

  日照標准:

  根據建築物所處的氣候區、城市大小和建築物的使用性質確定的,在規定的日照標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時間范圍內,建築外窗獲得滿窗日照的時間。

責任編輯:路雲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