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2日訊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市民政局從去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從1月11日起,市民政局開始陸續發放撫恤補助和撫恤提標款,此次發放共涉及9201名重點優撫對象,發放金額共計317萬元。這是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按照國家撫恤優待政策規定,從2010年10月1日起牡丹江市再次提高全市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其中: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參戰參試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分別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補助標准的基礎上提高11%,每人每年增加480元。
調整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准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分別比2009年提高了2610元、2530元、2440元,一級因戰殘疾撫恤金標准達到了2009年全國職工平均工資的89%。居住在城鎮的烈屬定期撫恤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達到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居住在農村的烈屬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達到2009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2%。
據了解,這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17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准,第20次提高烈屬定期撫恤金標准和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生活補助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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