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3日訊 臨近春節,部分農民工又遭遇欠薪,討薪再成社會熱點。記者從市勞動仲裁院了解到,2010年市區勞動仲裁機構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105件,其中有關工資方面的糾紛就佔了45%。
據了解,2010年市區勞動仲裁機構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105件,而2009年共受理了80餘件,增長了20%多。而在這些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糾紛佔到的比例最大,達到了45%。
市勞動仲裁院陳曉偉副院長介紹,在工資糾紛中,其中明顯拖欠工資的比例並不大,主要是關於加班費的問題。
他表示,由於缺少加班方面的必要證據,勝訴率非常低。
他說,勞動者在平時應該注意加班證據的搜集和掌握。在加班費的申訴中,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僅能確定工作標准和工資標准,必須要通過考勤記錄、工作記錄等纔能證明是否存在加班的行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度,不執行加班費的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只有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按用人單位要求或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纔可要求加班費。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這兩年關於確認『勞動關系』的案件明顯增多。據統計,去年,勞動關系案件所佔比例接近14%。
這類案件主要集中在建築行業,發生事故傷殘後,進入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與用人單位應存在勞動關系,而部分勞動者卻不能夠出具勞動合同、工資表等這類相關證據。
在去年的勞動爭議案件中,有關工傷待遇賠償方面的案件佔到了24%。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也佔到了總數的10%。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