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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公布2010年5起掃黃打非典型案件
2011-01-14 09:31:41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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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2010年以來,我省各級掃黃打非部門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圍繞『迎世博』、『迎亞運』,創建『平安龍江』和淨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開展系列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收繳了一批盜版和非法出版物,行政處罰了一批違法違規經營的企業和個人,查辦了一批有較大影響的大案要案,刑事處罰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13日,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了2010年查辦的5起典型案件。

  這5起案件是:

  哈爾濱『10·27』印刷非法出版物案。2008年10月27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裡分局配合道裡區文體局對道裡區城鄉四道街大通印刷廠檢查時,查獲該廠已印刷完成的非法出版物『新藥導報』6000份、『老年生活報』50份、『健康晨報』20份。2010年3月11日,道裡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大通印刷廠因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被告人任某某、李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哈爾濱『3·07』特大銷售非法出版物案。2009年3月7日,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濱江街上的一處貯存盜版和非法出版物的窩點被端掉,現場收繳盜版和非法出版物1千餘種、18萬餘冊。2010年8月,道外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非法經營罪、侵犯著作權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張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12年至2年不等,並處罰金10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刑事處罰。

  哈爾濱『11·02』侵犯著作權案。2009年3月,省『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群眾舉報,辛某某冒用中央某新聞單位名義非法從事出版、印刷、發行內部資料。11月2日,辛某某被抓捕歸案,並追繳贓款人民幣3萬元。2010年8月19日,香坊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辛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0萬元。

  齊齊哈爾『9·18』利用互聯網銷售非法出版物案。2009年9月18日,齊齊哈爾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某大學教師梁某某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互聯網大量購進港臺版出版物,並以其為母本非法進行復制,然後通過網絡書店銷售。2010年8月12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區人民法院對梁某某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鶴崗市『7·26』銷售淫穢光盤案。2010年7月26日,鶴崗市文化市場管理處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兒童公園附近早市有一名男子正出售淫穢光碟。經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掌握了該案當事人佟某某銷售淫穢色情光盤的違法犯罪事實。9月6日,向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被告人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沒收非法所得人民幣202元,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