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4日訊 離異30多年,72歲臥病在床的王彩霞今年因開不出『離婚未再婚證明』而無法享受『熱補』。王彩霞的女兒李女士不敢將此事告訴母親,害怕要強一輩子的母親難以承受。
李女士反映,母親王彩霞退休前曾任道外區育民小學校副校長,現在臥病在床,雙目失明。1979年母親與父親李作國在道外區法院辦理了離婚手續,30多年未再婚。多年前,母親不慎將離婚證丟失。2004年11月1日,當時尚能行走的王彩霞到道外區人民法院檔案室查詢離婚存檔底案。法院開具證明:『茲有王彩霞到我院查找其離婚底案,經查七九年民事收案簿(215)號記載,原告李作國與被告王彩霞曾在道外區法院辦理離婚。但因年代久遠,無法查實結果。特此證明。』其後,母親原工作單位證實她離婚情況屬實,道外區教委審核其供暖費報銷材料後,同意學校給報銷熱費。
2010年供暖期開始,哈市實行熱費報銷改革。道外區育民小學校通知李女士到道外區法院補辦判決離婚的相關手續,然後再到道外區民政局開具『離婚未再婚證明』,纔有資格申報『熱補』。李女士到道外區法院團結法庭檔案室查詢,要求補辦判決離婚的相關手續。工作人員答復,因年代久遠,無法查實,不能補辦。
記者撥打道外區法院團結法庭檔案室的電話,相關工作人員說,她知道王彩霞的情況,再與領導研究研究,看到底能不能補辦。李女士盼望,離婚未再婚的真實情況得以證實,退休老校長名正言順地享受『熱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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