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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工商局:商場超市違價 可索雙倍賠償
2011-01-18 09:50:11 來源:生活報  作者: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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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17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召開的關於商場超市商品標價問題行政建議的約談會上獲悉,最近10天內,哈爾濱市12315指揮中心接到28起關於商場超市商品標價與實際不符的投訴。為此,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發出2011年第一號行政建議,1月21日起,商場超市再出現上述問題,應按照違價商品價格一倍的標准賠償消費者。

  據哈爾濱市消保處處長王緒坤介紹,近10天內12315平臺共接報涉及商場、超市商品結算價格高於商品標價問題投訴28件,出現問題的商家推諉拖延不理不睬引發消費糾紛。商品結算價格高於商品標價問題嚴重的超市有:家樂福會展店、家樂福南崗店、家樂福永平店、沃爾瑪先鋒路店、沃爾瑪友誼路店、大潤發香坊店、好又多南崗店、好又多香坊店。

  為使消費者遠離消費欺詐,哈爾濱市工商局發布2011年消信總字001號行政建議:

  一是商品結算價格高於商品標價行為是一種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屬於價格欺詐。所有商場、超市應立即自查整改,停止對消費者的侵害,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依法予以賠償,必須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定義務。

  二是自2011年1月21日起,如商場、超市再出現商品結算價格高於商品標價問題,經核實無誤,商場、超市應按照違價商品價格一倍的標准賠償消費者,同時工商部門將按照欺詐行為進行處罰。

  三是商場、超市對所發布的促銷活動的公告、海報文字表述應當准確,避免存在內容不清楚、混淆概念、誤導消費等不良傾向。

  四是提示廣大市民在超市購物時要細心比對價格,保留好購物憑據,如遇違價問題請及時撥打12315電話投訴諮詢。

  五是工商部門同時鄭重警告在商場、超市內已存有不良消費記錄者,如再出現惡意騙費,經確認無誤,工商部門將聯合商家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