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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推動我省民營經濟實現快速發展
2011-01-19 14:23:29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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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推動我省民營經濟實現快速發展

省政協副主席、省工商聯主席洪袁舒

省政協副主席、省工商聯主席洪袁舒。東北網記者 孫曉銳 攝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0年9月16日頒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中共中央繼1991年批轉中央統戰部《關於工商聯若乾問題的請示》事隔19年之後,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的巨大發展變化,出臺的新時期指導工商聯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去年全國『兩會』期間,胡錦濤總書記在民建、工商聯界別聯組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強調要充分發揮工商聯組織的職能作用,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自身素質三個方面有更大作為。總書記的這個重要講話,為《意見》的頒發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和支持。為更好地推動《意見》精神的貫徹落實,去年11月中旬,經中央批准召開了『全國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會議』,賈慶林同志發表重要講話,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家發改委等12個部委的負責同志作了大會發言,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民營經濟發展和工商聯工作的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好《意見》精神,對於堅持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對於鞏固擴大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及實現『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發揮非公有制經濟的生力軍作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意見》的頒發與非公有制經濟地位和作用的巨大變化緊密相連。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非公有制經濟日益彰顯出強大的生機與活力。目前,全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已達5000萬人,私營企業790多萬家,個體工商戶超過3300萬戶。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超過全國的50%,在GDP中的比重已經超過一半,出口貿易佔全國的60%,提供了全國城鎮就業的75%和新增就業的90%,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推動力量。從我省情況看,民營經濟已近半壁江山,2010年前三季度,民營經濟增加值2988.4億元,佔全省GDP的46.3%,實現稅收383億元,佔全省稅收的37.9%,進出口總額為137.4億元,佔全省進出口總額的74.6%,反映出全省上下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取得的成效。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盡管我省民營經濟的發展與過去比有很大提昇,但與南方發達地區比,即使與遼寧、吉林、內蒙等鄰近省區比,差距也逐漸拉大。目前,遼寧、內蒙民營經濟的總量已分別佔到GDP的60%和55%,吉林近幾年的發展速度達到了30%以上,而我省去年前九個月民營經濟的增幅為24.3%。

  制約我省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投資環境不寬松。盡管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各市(地)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資金、土地、稅費方面都有很高的含金量,但貫徹落實不理想。2009年我省民營經濟固定資產投資1991.9億元,遠遠低於遼寧的6490億元,吉林的4970億元,內蒙的4538億元。二是融資難。企業貸款抵(質)押嚴重不足,貸款擔保體系發展也相對滯後,現有擔保機構資本金規模偏小,實力弱,無法滿足中小企業擔保需求。且多數企業不具備發行債券和上市的條件,目前全省在境內外上市公司僅為58家,數量嚴重落後於運用資本市場能力強的廣東的232家,浙江的201家,很難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三是服務弱。阻礙影響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的條條框框仍舊存在,服務意識淡薄,辦事效率低,手續繁瑣,多頭審批、職能交叉的現象依然比較普遍。同時對照《意見》要求,工商聯組織建設薄弱,與快速發展的民營經濟不相適應,存在的問題也越加凸顯。我們應抓住貫徹落實《意見》的契機,推動我省民營經濟得到新的發展。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建立征詢制度。政府應建立相關重要經濟決策委托工商聯征詢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意見的制度;吸收工商聯參加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領導機構和協調機制,參與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黨委、政府召開經濟、紀檢、政法、組織、宣傳、統戰等重要會議,應視情安排工商聯負責人參加;與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關的政府部門應加強同工商聯的聯系和業務協作,及時向工商聯通報有關重要信息。

  二、建立三方機制。推進工商聯參與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共同推動保險、工資正常增長等機制的建立,保障普通員工工資、福利與企業收益一同增長,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中的重大問題和調處勞動爭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建立維權聯席會議機制。推進工商聯與法院、檢察院、工商局、稅務局等部門建立維權聯席會議機制,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四、建立健全非公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制度。非公經濟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應充分聽取工商聯意見,利用工商聯廣泛的企業家網絡,做好非公經濟代表人士的培育和政治安排推薦工作。

  五、建立座談會制度。建議省委、省政府每年召開一次全省民營企業家座談會,省裡主要領導出席並聽取企業家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投資環境的意見、建議。

  六、加強行業商會建設工作。民政部(民發〔2009〕78號文件)已授權全國工商聯為全國性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省政府(黑政辦函〔2009〕6號文件)也已授權省工商聯為全省非公經濟領域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各市(地)政府應進一步推進對工商聯的授權,加強行業商會建設工作。

  《意見》的頒發實施,為工商聯事業發展注入了新的強大動力,同時也標志著工商聯事業發展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工商聯組織將更加自覺地學習中央精神,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作用,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加強自身建設,緊緊圍繞『十二五』時期發展的目標任務,為促進我省民營經濟快速發展不斷做出新貢獻。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