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0日訊(仇建 記者 楊尚峰)春運以來,哈爾濱機場旅客明顯增多,很多旅客的隨身攜帶行李較多,影響了旅客安全檢查的速度,而且很容易造成誤機。根據民航總局乘機旅客隨身攜帶行李的規定,即日起,哈爾濱機場對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限制,旅客按客艙要求只能攜帶一至兩件物品。
同時,根據民航局規定,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X40X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和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X60X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需事先征得承運人的同意纔能托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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