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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5類人』40%物業費政府補貼
2011-01-24 16:17:13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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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去年,哈爾濱市提出對城市保障對象物業服務費用給予補貼。今年1月23日,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哈市城市保障對象物業服務費用補貼標准正式確定,城市低保戶等5類人員將享受政府給予的『標准房』物業服務費用40%的補貼。

  哈市物業服務保障對象應是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享受補貼的房屋應是保障對象所居住的非營業性居民住宅。具體保障對象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建國前老軍人。物業服務費用補貼資金按照保障對象不同,由市、區兩級財政分別承擔。

  而物業服務保障對象所支出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哈市政府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准為住房控制面積以內實際所支出物業服務費用的40%,其他部分由個人承擔。物業服務保障對象的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建築面積67.5平方米(折算使用面積45平方米),低於控制標准面積(含標准面積)的,補貼費用按照實際住房面積計算;超出控制標准面積的,按照控制標准面積計算,所超出部分全部由個人承擔。保障對象有2處以上住房的,僅對其本人在哈市市區內居住的1處住房給予補貼。

  此外,物業服務保障對象的申報認定將采取與熱保對象申報認定工作並軌的方式。在區供熱主管部門對熱保人員進行補貼審核認定後,由區物業主管部門將同屬於物業服務保障對象人員的申報認定材料作為物業服務費用補貼申報認定資料。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