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於哈爾濱市西大直街67號的『大鷹樓』,2010年冬季一度被供熱單位棄管,居民只好以電暖器取暖。記者 張清雲攝
多年來,哈市包燒費都是按照面積一次性繳齊整個供熱季的費用,無論房屋節能與否,無論供熱溫度是高是低。然而,在繳納包燒費後,個別供熱企業的供熱溫度卻不達標。包燒費怎樣收取纔合理?如何監管供熱質量?在今年的哈市政協會上,幾位委員提出了多種解決方案。
節能房咋『節費』?委員建議:減免20%
家住哈市某小區的劉茂東一直在關注熱費的收取標准。劉茂東說:『自從入戶以來,供暖公司就一直按照普通住宅樓的熱費標准收取,可是我家是節能住宅啊。節的能都哪去了?』據了解,哈市從2000年以來建設的住宅,均執行節能50%的設計標准,部分新建建築率先實現節能65%的設計標准。而哈市一些老房屋的節能改造也在逐步進行,通過在牆體外側安裝保溫板,達到了節能效果。既然是節能住宅,供熱企業而言無疑是節約了供熱成本,所以應該降低節能房屋熱費收取標准。
為此,哈市政協委員趙文祥建議,哈市應盡快出臺降低節能房屋熱費收費標准的政策,可借鑒甘肅省對節能房屋用戶減免20%熱費的做法。這是對居住使用節能房屋的用戶的最大鼓勵,使之成為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從而促進節能房屋的推廣與普及。
收費方式咋改革?委員建議:推廣『計量收費』
『供熱既然是商品,就應該象市場上的所有商品一樣公平交易,公平交易的基礎就是計量收費。不過現在哈市的供暖就是因為沒有計量標准,老百姓投訴或索賠沒有依據。』哈市政協委員白雲這樣認為。
為此,白雲委員建議,全面取消按面積計費的舊有包燒費收費方式,改為計量收費,真正實現用多少熱,花多少錢。另外,變『大鍋飯』式供暖為計量式供暖,節約了能源;變全時段方式取暖為可調控方式取暖,降低了損耗;變固定式收費為用量式計費,節省了費用。
供熱質量咋監督?
委員建議:設『保證金』 熱費分階段交
近年來,因供熱不達標要求退熱費的現象,在哈市日益突出。居民最頭疼的,就是沒有辦法制約供熱企業。哈市政協委員汪洪濱認為,供熱單位應當於每年法定供熱期前按照下列標准向當地城市供熱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存入供熱質量保證金:供熱保證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由城市供熱主管部門監督使用。供熱單位溫度不達標,對用戶不予退賠的可在供熱保證金中抵扣。在供暖期前,供暖企業應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不低於供暖企業收取熱費的10%。供暖期結束後,如供暖企業達標供暖,返還其保證金,否則保證金將被扣留,並支付給家裡供暖不達標的百姓。
『收費的時候態度特別好,可是收完供暖費,供熱卻抽條。』在本供熱季,本報『供暖直通車』接到多起這方面的投訴。道裡區居民姜先生認為,既然『熱』是商品,用戶在沒有完全享受到全部商品之前,有權利先繳納部分費用。
哈市政協委員王志江專門就此提案,並建議,供熱企業應積極與用熱戶簽訂供熱合同,規范約束供需雙方的行為。在供暖收費方面采取分階段收費,供暖期前收一半,供暖期結束再收一半。對於供暖服務好的企業,老百姓會積極主動地繳費;而供暖服務差的,就要按一定的標准少繳或者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