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網2月5日訊(記者 路雲強)2月5日,農歷正月初三,凌晨6時小李抵達了雙鴨山火車站,來婆婆家過年。在哈爾濱工作的小李農歷廿九回到齊齊哈爾的家中過年,按照之前的計劃,她初二從齊齊哈爾的娘家出發,經哈爾濱站坐了一夜的火車來到了婆婆家中繼續過年,然後再和老公一同返哈工作。
小李如此折騰的新年是眾多『80後』小夫妻無奈狀態的縮影。小孫是大慶市的一名公務員,與相戀3年的女友在去年結婚,日子過得幸福甜蜜。然而,『去誰家過年』也成了他的頭疼事。『沒想到結婚後第一次吵架,確實因為這個。』小孫說,他是雙鴨山人,老婆是大慶本地人,二人都是獨生子女,父母含辛茹苦養育自己,無論夫妻回誰家過年,對於另一方都是一種『犧牲』。
小孫認為,結婚第一年,妻子就應該去他家過年,況且一年也回不去幾次家;可妻子覺得自己想獨自回娘家過年,而且覺得來回太折騰了。兩個人商量了幾次,都沒有達成一致,甚至為此吵了起來,影響了感情,小孫也頗感苦惱。
事實上,記者采訪幾個『80後』夫妻或准夫妻,最後的解決辦法無外乎五種方式類型。
『輪流坐莊』型。伊春的小王和丈夫雖然都是伊春市的,但相距也有一段距離。結婚三年,她和丈夫基本上是婆家一年、娘家一年。『輪流坐莊比較科學,如果去婆家過年的話,我倆元旦就會去我家過,也算有個補償。』小王說。
『兩地奔波』型。正如文中的小李,總要有一個人或兩個人要在春節幾天內奔波於兩地,對於一些雙方相距不是太遠的來說,算是『皆大歡喜』的選擇。但對於路途遙遠且車票緊俏的兩地而言,春節七天對於二人無異於一次身心俱疲的大考。
『各找各媽』型。很多夫妻在多年爭吵後,或因無奈,或因明智,最後都選擇了各回各家。
『團團圓圓』型。即把雙方父母聚在一起,和和美美六口人過一個完整的新年。但是,無論是房子大小還是飲食花銷都是不小數目,不少『80後』客觀上不具備將雙方父母聚在一起的物質條件。
『卿卿我我』型。雙方父母已有安排,允許小兩口自由活動,很多父母過年會去海南或是國外玩玩,這樣小兩口就完全可以躲在自己的小屋裡享受二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