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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重拳整頓市場經濟秩序 舉報無證經營有獎
2011-02-12 09:50:1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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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11日訊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立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長效工作機制,近日,哈市下發關於建立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重點查處無證無照的『黑煤礦』、『黑作坊』、『黑網吧』等。服務行業在明知或應知經營者為無證無照經營的情況下,不得為其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供油和提供通信、網絡寬帶服務。對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中失職、瀆職、包庇袒護、不負責任、延誤工作的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市民舉報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將按規定給予獎勵。

  重點查處『黑煤礦』、『黑作坊』

  通知規定的查處范圍包括: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等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無須取得許可證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許可證,以及營業執照、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方可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查處重點為:無證無照小煤礦等煤炭生產經營行為;無證無照小采礦等非煤礦山生產經營行為;無證無照涉危涉爆、涉及國家安全的生產經營行為;無證無照小作坊、食品黑加工點等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無證無照經營網吧、公眾聚集場所行為;其他危害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的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

  不得為無證經營

  提供『水電熱油』

  通知要求,哈市堅決取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群眾自治組織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發現轄區內的無證無照經營或為無證無照經營提供生產經營場所、保管、倉儲等條件的,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供油、通信、網絡寬帶等服務行業要加強行業自律與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支持無證無照違法經營行為。在明知或應知經營者為無證無照經營的情況下,不得為其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供油和提供通信、網絡寬帶服務;已經接入的,在接到相關執法部門正式通知後,立即切斷服務,拒不執行切斷服務的,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按支持無證無照經營進行處罰。

  工作人員包庇袒護

  無照經營將追責

  此外,哈市各行政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辦案程序。對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中失職、瀆職、包庇袒護、不負責任、延誤工作的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應當審批、登記的經營活動,或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應免於審批、登記的經營活動,應依法管理,不作為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對下崗失業人員、失地農民、無生活來源人員、殘疾人員等弱勢群體從事的不涉及食品安全、危害環境的服務行業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沒有造成社會危害的,要加強教育引導,減免行政許可費用,幫助其辦證辦照,使其經營活動合法化。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相關部門一經接到舉報,應予以核實並依法查處。同時應為舉報單位和舉報人保密,並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信息員,設置投訴舉報標識,暢通監督舉報渠道。

責任編輯: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