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2月16日訊 近年來,隨著快遞行業的風生水起,一些快遞公司『先簽字、後驗貨』行規令許多消費者在遭遇物品遺失、破損、掉包、貨不對板等問題時投訴無門,權益受損,無形中消費者權益被潛規則。
快遞公司:先簽字纔能驗貨
網購的商品送到以後,消費者一般都會先檢查商品是否存在問題,然後簽字確認收到。但這一保護消費者利益的標准程序卻遭到多數快遞公司的抵制。市民沈小姐經常從網上購物,上周四,她網購的一個卷發器到貨,沈小姐要求先檢查產品是否和賣家描述的一致,然後簽收。不料快遞員卻表示:『在沒有簽字之前,收件者不能打開包裝檢查。』
沈小姐與其理論,快遞員一再拒絕沈小姐先驗貨的要求。『要麼簽字驗貨,要麼我把貨帶走,你自己去公司取件。』
記者近日采訪了幾家快遞公司,諮詢快遞送到後到底是先驗貨還是先簽字時,均被告知按照快遞公司規定,應該先簽字。『快遞公司負責運送貨物,保證商品包裝完好無損。如果商品存在質量問題,那是賣家的原因。』一家知名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最終,沈小姐還是先簽了字。但她認為這種程序對消費者而言存在弊端:『檢查後一旦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到底是賣家的原因,還是快遞公司中途換件或者無意損壞?應該找誰解決呢?』
不少消費者投訴反映,大多快遞公司業務員送貨時態度強硬,聲稱如果快遞物品的外包裝完好,快遞公司就完成了送達義務,所以必須是『先簽字,後驗貨』,簽字後快遞公司概不負責。而消費者認為,即使外包裝完好,但裡面的物品有可能被掉包或者毀損,因此應該『先驗貨,後簽字』。
網店賣家:驗完貨纔能簽收
針對這一問題,記者隨機采訪了淘寶網幾個賣家,他們說,賣家在發貨時,一般都會讓快遞員檢查產品與發貨名稱是否一致,然後在快遞員的見證下裝包發貨。
『我們擔心的是快遞員碰到貴重物品會掉包或者不小心損壞,因此要求購買者在收到快件時,先檢查外包裝和產品本身,然後簽字收貨。』深圳淘寶賣家張女士表示,如果消費者簽字後再驗貨,產品出現問題後就會陷入糾紛。
記者發現,幾乎所有的淘寶賣家都會在自己的網頁上發表專門聲明:消費者在接收快件時,必須當著快遞員的面打開包裝驗貨,沒有問題後再簽收。『如果快遞員要求先簽字,可能會讓消費者陷入兩難。』多數淘寶賣家這樣認為。
維權部門:
格式條款沒道理
快遞公司的行規,顯然已經成為消費者維權的『絆腳石』,那麼消費者應該怎麼辦呢?網店賣家和快遞公司到底誰說得有道理?我市消費維權部門工作人員認為,快遞行業『先簽字,後驗貨』這一『行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違反了《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准》。要杜絕這種助長欺詐事件的行為,就要盡快取消『先簽字、後驗貨』以及『先付貨款、再驗貨』等不合理做法,刪除快件單據上的各種不合法、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