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6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依蘭縣、呼蘭區、巴彥縣先後成為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標志著三區縣農村戶籍者也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且年滿60周歲、未按月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老年人,可不用繳費按月領取養老金。
按國家新農保制度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按月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在試點地區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子女參保繳費記入本人的個人賬戶,用於自己未來的養老金支付,而不是用於父母的養老金支付。
據悉,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直接出資,對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的農村居民發放的普惠式養老金,目前國家規定試點地區的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元。試點地區具有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參加新農保。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准為年繳納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繳費檔次,參保人每年可自主選擇一個繳費檔次。參保人應每年繳費一次,至60周歲止。
財政部門將按照農村居民所選擇的參保繳費檔次分別給予不同額度的定額補貼,具體標准為:農村居民個人每年繳費100元財政補貼30元,繳費200元補貼35元,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45元,繳費500元補貼50元。此項補貼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60%,試點地區財政負擔40%。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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